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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怆怀殷忧叹好逑


  “府主,这不是军政府的人,怎么申请打灶?怎么保证他们会把钱交给农科所,怎么保证外面的师傅不会偷学,自己去做?”王归农两眼放光,他发现了一条从没有发现的康庄大道,但是,细细思索之下,他发现不少隐患。

  军政府目前地狭人少,外面的人也会需要省柴灶,但他们未必肯冒着砍头的风险与军政府接触。这么大一片市场如何拿下呢?还有,那些远地方的人,军政府这边派人过去也不现实,路上都要花费很久的时间。

  “所以,军政府可以委托给我们自己的商号,让他们代为接单,代为培训徒弟,代为收费。至于具体的培训,甚至不用去人,《天工开物》知道么,学这,用书籍来传播技艺和知识。所以我说,匠师们一定要读书学字。”王摩顿了顿,看了恍然大悟的众人,低头沉思一会,又继续给大家开解。

  “再说商行,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个生意。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笔再划算不过的生意。这是每家每户都需要的生意,商号不一定要加价,就原价报给当地的人,然后迅速推广,在当地把商号的名声做起来,这样,做其他生意不就简单许多么。酒香也怕巷子深,因为省柴灶,认识了某个商人,知道他那在卖什么东西,那么下一次我想买什么东西的时候,会不会想到他。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而军政府农科所应该专门成立专利厅,负责维护专利的使用。盗用专利如何处罚,专利如何申请等等,这一系列流程就是政府该做的。”王摩娓娓道来,听得大家如痴如醉,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道道。

  旁边看热闹的众人个个看得激动不已,感觉自己受益匪浅,非要拿出家里的珍藏,就在这凑伙和王摩好好喝一杯不可。菜是自家种的家常菜和山里菜的野菜,酒是农家自家酿的酒,军政府已经下达禁酒令,不过原先酿好的倒不在此列。王摩也没有拒绝大家的好意,又和大家拉起了家常,说些日常事。他本来就是农家人,对农事也有几分了解,一番话下来,大家更显亲近。

  他这才知道,原来巴山多雨,一旦雨大,就会山洪,然后冲回田地,淹没河谷,这样一来,河谷那的那片地,一年十二个月倒有九个月是泡在水里的。至于田地不肥的事情,大伙儿都知道。古法讲,草木灰加兽骨灰可以肥田,石灰也可以改造田,但那代价实在太高。草木灰好解决,柴烧了之后就会有灰,但这个兽骨灰委实没办法。至于石灰,一穷二白的农家人怎么用得起至少五钱银子一筐的石灰。

  听了这话,王摩若有所思。他想起来了,后世正是因为友谊水库的兴建,才改变这附近的水文,围出许多良田。

  要改造酸性田,就要大规模烧制石灰。要建水库,就要考虑使用水泥和钢筋。要足够的钢筋,就要炼钢,炼好钢,而要炼好钢,又要坩埚,铁矿,还有其他矿石。原本的锄头镐头挖矿肯定是难以为继了,必须使用炸药**才行。他心中默默的有了定计,看来,这科技树是非攀不可了。

  整个江口分州都是山区,各种矿物都有,也不知道探矿队到底探得怎么样了。也怪自己,当年没好好学习,很多东西只懂得皮毛,书到用时方恨少啊。王摩暗暗叹道。

  直挽留到太阳落山的时候,王摩才带着采薇和芙蓉朝家里走去,王归农和其他人留下,继续给其他人打灶。他手里还提着一只剥好的獐子,乡亲们非要送给他。他给了钱,准备带回去给张氏享用。

  山间野花吐芳蕊,林中闲鸟自在飞,踏着春天的气息,走在乡间小路上,看着夕阳的余韵,又有佳人为伴,王摩本来该很快乐才对,但这一路的气氛却不怎么对劲。采薇一直闷着头不说话,芙蓉一会儿看看采薇,一会儿看看王摩,又东张西望的看美景,也不说话,王摩想着刚才嘀咕的科技树,手中不时比比划划,嘀咕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

  “公子,你有什么梦想?”采薇终于还是轻启朱唇,一边用青葱玉指敛衽。

  三根手指轻轻提起青衫的衣角,顺带着抓拿着身下襦裙的一边,一副从容恬淡的样子,漫步登山路,一旁的芙蓉,嘴里衔着根不知道从哪里折来的野花,手里甩着一根狗尾巴草,蹦蹦跳跳的跟着采薇,仿佛一个快乐的小精灵似得。她的脸因为营养跟上了,也变得圆润丰满起来。王摩眼角撇到的就是这样的美景。

  “梦想?”王摩微微低喃,“这可是个奢侈的词。”

  是的,梦想是个很奢侈的词语。王摩想想自己,两世为人,遗憾太多,要说起梦想的话,也只有让华夏天下霸唱这个梦想了吧。

  不过首先还是保证跟着自己的人,天天有饭吃,能吃饱,天天有衣穿,能穿暖。

  说起来,库房里钱粮又不多了,军中消耗占了大头,种粮口粮又如同流水一般花了出去,自己差点就动心思搞配给制了,还好抄了那几个劣绅的家,可以多顶一段。若是人口不继续增长的话,现在手里的粮配合长成的蔬菜果物,还可以食用三个多月,紧凑点能坚持到夏粮收割。这还是王家底子好的原因。

  “采薇姐姐,公子是做大事的人。你看这一个来月,他带着大家,干了好多好多事呢。”芙蓉欢快的咯咯娇笑,“免了我们的奴籍,救了采薇姐姐,还给我们发田地,我现在一天能吃三顿饭,顿顿都吃得饱饱的,这在以前,哪里敢想。还有好多好多事。老爷叔叔知道公子这么能干,肯定很开心的。”

  “是啊。”采薇面色如常,“我只怕这一切是水中月,镜中花。公子落水之后,变化太大,大到我都不觉得这是同一个人。以前的公子,呆呆傻傻的,除了练武就是练武,一点都不开窍,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可是现在……”

  说到这里,采薇深深的看了一眼王摩,“公子你难道真是什么妖魔鬼怪转世?”

  “哼,要转世也是神仙,神仙下凡救采薇姐姐和大家的。”芙蓉嘟哝道,“我觉得没什么不好的。那次把我吓死了,我真以为采薇姐姐你会被那个坏蛋给抢走。”

  “傻瓜。”王摩哈哈大笑,停步拍了拍芙蓉的头,将獐子往肩上这么一搭,昂首挺胸,大袖挥挥,衣袂飘飘,“我就是神仙下凡,妖怪转世,专门前来拯救黎民百姓的。呔,那两美女,还不和我一同前去扫清这天下妖芬!”

  “不要拍人家头啦,长不高就怪你。”芙蓉红着脸躲到采薇身后,露出半个脸,一如之前的天真烂漫。

  采薇嘴角微微扬起,她终于看到了以前那个爽朗洒脱的公子,而不是现在这个狠如狼,猛如虎,狡如狐,智如山海的府主。她想起了以前的许多事。

  自己扮作书童陪他一起四书五经,他在自己脸上画乌龟被先生打板子还抄了一百遍三字经。练武的时候自己给他端茶送水,加油鼓劲。长大了他托老爷带了很多书回来,因为知道自己喜欢看书。十三岁的时候,为了自己和吴家大少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然后就不去外面。老爷早就把自己许给他做妾,只等着他童子功一成就把自己收入房中,所以他日夜苦练,石大叔都说他是个武痴。后来……

  那一天,他练功的药浴引子不够,夫人让自己和几个家丁一起去江口分州的铺子里拿。刚好在那附近遇到廖家少爷和下来游玩的知县公子。那些人色眯眯的,实在讨厌得紧。更直接尾行到了寨子,找老爷提亲,然后被老爷一口回绝。

  再后来,王家什么事都来了。商铺被地痞**骚扰,衙役也三天两头的上门找事,张老爷更被卸了差事,在老家赋闲,原本对自己很好的夫人也认为自己是个狐媚子,是个祸水,老爷旧病复发,一天比一天严重。

  民怎么斗得过官呢,自己不想辜负牵连这么多人,只想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结束这可怜的一生,没想到那傻子那么傻,根本不会水,还要跳下来救……

  “你若长发及腰,我来娶你可好。呆子,你十三岁和我的约定……”采薇看了看自己的长发,摇了摇头,不再多想。

  跟着他,见识了这么多,更知道他的梦想和野心,她更是决定帮他,不顾一切的帮他,所以那天不顾非议,提出那么多看法来。她这么多年的书难道是白看的么?当年,他说他要做杀敌报国,护家卫她的大将军,所以苦练武艺,自己说,要给他当军师,帮他运筹帷幄。没想到一语成谶,真的走上了这样一条路。

  这样也好。我愿意做你的军师,做你的影子。生,共生,死,同死,无怨,无悔。

  王摩感觉到了什么,他没有多想,他毕竟不是真正的王摩,虽然为采薇的才情和美貌而惊叹,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何况,看过那么多美女的他,对于女子的免疫力其实挺高的。每天那么多事情需要他去想,去做,哪里有精力来思考其他。他感受到了采薇对自己浓浓的情意还故作疏离。他感受到了芙蓉对自己兄长似的依恋。他也感受到了百姓对自己又惊又敬的亲爱,他更感受到了时时刻刻压在大家头上的灭顶之灾。

  时不我待!不枕戈待旦,没有杀身成仁的大决心大勇气,怎么可能在这群狼环伺的世界生存,发展,壮大?自己只是中人之姿,这点见识,不足为凭。若没有这点自知之明,恐怕……罢了,想这么多干什么。该继续走路了,回去还得问问那三个家伙进度如何。

  就在这古古怪怪的气氛中,他们走到了又一处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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