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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众志成城补周全


  王泽如今也知道了自己王聪儿后代的身份,也没了其他想法,只想造反成功,所以,平日里也在尽心尽力的做事。

  他经营商铺多年,对其中的门道十分清楚,这些日子,正是靠了他的调剂,才能让军政府的政令政策施行开来。现在王摩问到了,他倒也不怯场。

  “买卖的事情好解决,只要有钱,成都重庆那边的商人,特别是那些西奴,什么都敢卖。”王泽有些自信的答道。

  “反倒是生产,我们这里是山区,各种原材料缺乏,比如说布,以前要么是买外面的粗布,要么是自己养桑蚕,然后缫丝织布,顺庆府那边很有规模。铁矿,我听老人们说过,保宁府和周边其实是有各种矿物存在的,但是,因为地处山区,开采和冶炼十分困难,而且,人才奇缺。所以说起来,只要一个钱的问题和人的问题解决了,这事情很好解决。”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得有自己的特产,能够卖给人家,如果光用我们的现银去外面采购的话,资金压力确实太大了,也满足不了要求。而人才的问题呢,我想去周边招募人手。现如今川陕活不下去的匠人和百姓多了去了,给口饱饭吃就有人愿意拖家带口的过来。只是如何将这些信息传达给他们,如何保证他们能安全的到达我们这里,这是个大问题。还有,如何养活他们?”

  王归农和王泽的风格又有些不一样了,他是个作风严谨的老农,农事十分精熟,不过今天的发言,他重点不在这里。

  “我们的地,大部分集中在山区,只有靠天老爷吃饭,没有雨,灌溉就很是困难。”王归农第一句话说的是这个,

  “现在水稻也在种,小麦也在种,甘薯玉米等等都在种,亩产米一石二斗为上,一石为中,八九斗为下,我仔细算过,平均下来,亩产粮只有7斗到三石的样子。如果能把灌溉用水的问题解决了,把所有的可耕田地耕种好,我们的粮食是可以自给自足的。”

  “但是,外来人口多了,而且,生产粮食是需要时间的,我们事实上是存在大量粮食缺口的。况且,军人训练,打仗,需要大量的口粮。所以我们的粮食实在是奇缺无比。好在我们王家还有其他几家的粮仓存粮颇丰,还能支持一段日子。”

  “我的建议是去汉中和成都府购粮,有多少买多少。同时,发动人手,修渠挖塘,至于府主你说的改育良种,还有《天工开物》里面提到的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问题,我正在让他们加班加点的研究。时间,还是时间问题。还有人手问题,我大老粗,大字不识一个,手下人也是地里刨食的,人很缺。目前,匠师将近两百人,学徒近五百人,大家水平参差不齐,问题很多。属下力不从心,实在惭愧啊。”

  他讲的都是实在话,大伙听完也有一个基本的脉络了。

  “对了,府主你当初讲的桑基鱼塘,目前各保甲已经在开始改造了。”王归农想起了一件事情,“刚分了田地,农具,种子都有些不齐备,桑基鱼塘的鱼苗,桑苗也很缺,府主你看是不是让工商部想办法多采购一些?”

  桑基鱼塘是池中养鱼、池埂种桑的一种综合养鱼方式,蚕沙(蚕粪)喂鱼,塘泥肥桑,栽桑、养蚕、养鱼三者结合,时下春耕快到了,正是栽桑的好时机。王摩前世在珠三角见到过,印象很深,当时和王归农探讨天工开物里的农业技术的时候就提到过这样一种模式,没想到被王归农放在心上,弄了出来。

  “没问题!”王泽听王归农这样一说,当场拍板。“科技便是生产力,西奴正是靠了科技的力量,才制霸天下。我们一定要重视。退位让贤这种话就不要说了,人民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做了什么,做对了什么,做差了什么,都看在眼里。若是觉得自己才德不够,那就加紧学习,查漏补缺,让自己的才德早日提升。我相信你。其他人也是这样。下一位。”

  接下来,张泰又汇报了一下刑法部的事情,主要是法无可依的问题。司法工作全部推倒从来,清律全部弃用,王家的书库中有用唐律,明律作为补充,张泰好歹整合出了一部基本法,只等着大家讨论通过了。

  同时需要大家讨论通过的是军法军纪,以及圣教教典。

  基本法主要是依从大明律。原本的大明律共分30卷,有《名例律》一卷冠于篇首,包括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贵、议宾),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而新的基本法全称为《杀奴复汉军政府律法大全》,也是三十卷,秉承了大明律严刑峻法的特点,算得上是重典了,但是,取消了大明律原本的奸党等六十二条律文,又将兵律单独出来,不列在其中,军政分离。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部比较齐全完善的律法。要知道,清律也不过是在大明律上删删减减而已。

  但其他人表示通过的时候,王摩还是不甚满意。因为,这部基本法少了几个东西。

  第一,明确规定政府内人员的地位,权利,义务,组织结构。比如刚才讲军政府内人民是分三个阶层的,分别是奴,民,贵。而基本法没有体现。

  这三个阶层分别有什么权利,有什么义务,同样没有体现。而整个军政府的政府架构,也没有用法律条文的方式明确下来。这是不足的地方。

  奴应该是西奴,鞑奴,汉奴,以及罪犯。他们中的一部分应该是可以改造,可以通过立功改变自己身份。但某些人就应该终身为奴乃至数代为奴。他们的管理和使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有专门的说明。

  民就是公民,就是承认军政府统治并在军政府登记户口的人民,他们享有分配土地,自由经商,参军,教育等多种权利和义务。

  而贵就是对军政府和人民作出贡献的杰出公民。比如优秀的工匠,杰出的教育家,军人,官员等等。他们应当根据功劳大小,在待遇,赋税等方面享有特权,甚至能够封妻荫子,传承数代。但与此同时,也要对他们的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更严苛的审查手段。

  第二,基本法没有对民族,宗教,所有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和说明。比如,军政府不实行民族自治制度,军政府只进行有限范围内的宗教自由制度,军政府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并行的制度等等。

  军政府将弱化民族特征,以汉语为官方文字,川普为官方语言。军政府将成立宗教局,以圣教为国教,只有在宗教局通过认证的宗教才能在指定的宗教场所才允许传教,否则无论佛,道,基督,伊斯兰,拜火,印度等教门教派一律视为邪教。

  军政府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原则上属于全体国民,委托军政府进行处置。除开贵民的私人所有制部分,其他统一由军政府进行平等的分配。

  第三,没有对军政府的未来提出纲领性的指引。比如行政区分,阶段任务等等。

  军政府的行政按照,州,府,县,亭,里,甲,保的方式划分。而在城市,按照区,街的方式划分,相当于亭里。

  在现阶段,军政府的任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实现华夏大地的独立自主,然后,进一步收回失地,废除不平等条约,驱逐外敌。

  而长期性是任务是担负起天朝上国的责任,解放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实现天下大同。

  再有就是刑法标准应该是少杀多罚,但原本的基本法倾向于多杀多体罚,这是很不好的。应该改为无偿强制劳动为主的处罚手段。毕竟,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劳动力将是军政府强大与否的根本因素之一。

  他提出的这三点,有的大家理解,有的大家听不懂。但在王摩解释下,也逐渐弄懂了。基本法不囊括军法,这也是王摩不同意的一点。军法可以独立,但在基本法中,应该对一些基本的东西做出解释和规定。如,兵制,待遇,等等。

  黑水营的三个连长也就军中军法军纪做了报告,最后总结出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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