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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天不语


  当列车穿过无尽的荒原和荒凉的山峰,雪山,大多呈现干涸状态的河流,穿过无数的隧道,在要么风雪,要么是黄沙的天气中,从卡奇拉城要行走十二三个小时后,便到了一处完全在戈壁沙漠中建立的城市了。

  沙棘城,天堂铁路的起点,从这里开始,向着卡比拉山前进,跨过了许多的河流,山川,经过无数的草原,进入农业灌溉区后,便到了卡奇拉城。

  巴拉拉住的甜水镇就一直在沙棘城的东面一个不大的小镇上,哪里的离沙棘城三十多公里,除了农业之外便再没有什么其他的产业了。

  从某方面来,林琴不喜欢甜水镇也是有道理的,只要稍微有点的能力的小伙子,姑娘们,大多都离开了甜水镇。但凡留在甜水镇的小伙子们,大多都被人所瞧不起,认为除了种田之外什么都不会干的笨家伙。

  因为就算是留在甜水镇的年轻人,也是一天夏天就离开甜水镇,他们大多数都出现在沙棘城的街道上,等着找活干,有些甚至去了更遥远的省城,还有的更是跑到的南方去了。

  这些人被人称为打工者。

  他们自己则说,出门找钱去了。

  在甜水镇年轻人的心中,只要到了外面的世界才叫世界,如果谁一直呆在甜水镇的话,不会做什么,也只能算是井底之蛙了。

  嗯,当年巴拉拉、歪唧唧、天不语,还有许多的小伙子都是因为不喜欢在甜水镇的原因才离开的。巴拉拉和大多数的小伙子们都是开始找到较为固定的活干,或者直接进入了沙棘城的工厂里打工,象歪唧唧则还和企业签订了合同,并且私下还买了房子。

  巴拉拉直到很久,才知道歪唧唧买了房子的事情。

  这小子也的确不地道。

  后来沙棘城的企业一个个如同沙塔般的倒闭了,只有几个家伙还在工厂里上班,其他人都成了打工者。

  说起来了,在这几年里,和巴拉拉交好的几个,除歪唧唧买了房子外,就是一直不吭声的天不语也早就买了房子,后来一家人都搬到了沙棘城。

  只是后来天不语所在企业效益并不好。天不语和歪唧唧一样,不在企业里干了,独自跑到外面去打工了。

  这一跑就是好多年。

  在巴拉拉去天堂铁路时,天不语已找了媳妇结婚了。不久便买了一套的房子,日子倒是过了有滋有味。

  巴拉拉每次回到沙棘城都想去找天不语这个家伙,可是每次都是晚上回来,第二天晚上又要添乘走,所以一直没有碰上。何况有些时候巴拉拉可以多呆一天的时候,天不语又不在沙棘城,这让巴拉拉想见天不语机会便一再的延后了。

  嗯,如果说是在沙棘城还有谁想见的话,恐怕还有一位就是亚兰了。可是巴拉拉自从去了卡比拉山后,巴拉拉不过和亚兰打过一个电话,得知她和铁李订婚的消息,巴拉拉更是不好意思去见亚兰了。铁李似乎早就知道亚兰的心思,嗯,巴拉拉见过铁李几次,两人向来都不不感冒的。巴拉拉除了被铁他嘲讽外,似乎并没有别的了。

  巴拉拉更不愿意见到铁李了。

  在每次回来时,巴拉拉都会给天不语打个电话。

  “天不语,我回沙棘城了。你在吗。”

  “不在,我现在在南水沟,在这里干活呢。”

  天不语似乎并不怎么意外的样子,嗯,这家伙似乎从来不主动给巴拉拉打电话。真是交友不慎。

  “噢,那弟媳好吗。”

  “你打听她干嘛,难道我结婚了,你有什么想法。”

  在电话里传来了天不语不善的声音。有些警觉,还是有些不满,似乎巴拉拉动了什么歪心思的架势。

  “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呢。”

  巴拉拉气的笑了,这家伙不能让人提起他的媳妇,不然那根神经十分警觉。好像每个提起他媳妇的人都不安好心。

  巴拉拉问过几次后,便不再问这方面的问题了。

  “天不语,我在卡奇拉城碰到林雅了。”

  “林雅,就是你的那个初恋,小可怜样的。你在哪里能碰到她,你没事吧,你还能碰到她。”

  “嗯,我们还在一起吃了几顿饭呢。”

  巴拉拉对此碰到林雅的事情,实在不知道应该和谁说,如果没有天不语,恐怕还真是要憋死呢。

  “噢,你们两个重续旧缘了。巴拉拉,你行不行,好马不吃回头草,好汉不娶妖滴滴。我就看不出林雅有什么好的。若论漂亮,还不如我以前找的那个对象漂亮呢,我看她除了学习好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天不语也只有和巴拉拉在一起的时候,话才多一点。而且向来看不上林雅。不对,是向来认定巴拉拉不该找林雅,自己受罪,什么也得不到。这种划不来的爱情有什么意思。

  “漂亮,当然漂亮了,只不过你我欣赏的水平不一样。你就培养喜欢那种开始一看迷花了眼,以后越看越一般的姑娘。”

  巴拉拉心中实在有些不服气,这家伙总是将自己眼光说的很差,可是这家伙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好啦,林雅我又不是没见过。再说了,她现在可是大学早就毕业的吧,她能看上你,你小子是不是那根筋又不对了。”

  这是巴拉拉见了林雅两次后,拿着手机给天不语打的电话。嗯,以碰到黎疙瘩及到了卡奇拉城后,巴拉拉还是给天不语打电话了。

  “你小子,没事的时候很少想起我。”

  在电话接起来了瞬间,天不语不满的话便出现在巴拉拉的耳朵边了。

  “嗯,这是自然了,我得意的时候根本就想不起你小子来。”

  “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事,只要不是借钱的事,我都洗耳恭听。”

  “天不语,我又失恋了。”

  巴拉拉语气有些焦急,有些沉重,有些想找人安慰的茫然。

  “还是那个林雅。”

  “她找了别人。”

  “你拿着炸药包,将她家给炸了。一次也就算了,现在都两次了,你不能饶了她。”

  “别开玩笑了。我现在心情真的很糟糕。”

  巴拉拉费力的说话,天不语这家伙,怎么现在这么话多呢。

  “巴拉拉,你应该想清楚,哪个姑娘娶回家,不过就是过日子的,再美的姑娘到了家里,几个月也就平常了,你到底想要什么了,尤其是在一个女人身上,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巴拉拉不由地愣住了,是啊,自己对林雅的念念不忘,到底是想要什么呢。

  “我想她,我就是想和她在一起。”

  “有病。”

  在电话里传来天不语有些冷酷的声音,随后电话便挂断了。

  天不语这个混蛋,每次想去寻找安慰都如同被棒喝,一点情面都不给留。

  巴拉拉将电话放下,如果只是想找个媳妇过日子,那么其实哪个姑娘,只要条件合适,年龄恰当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为了生活,那其实是比较容易找到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放不下呢。还有,林雅到底有什么吸引你呢。

  红颜知己,巴拉拉不由地笑了。老婆好找,知己难求。尤其是红颜知己。

  巴拉拉突然觉得自己似乎一直在一个误区里面。

  巴拉拉那天晚上坐在黑色吻公司的大楼楼顶的天台上,一直坐到深夜了。可是不论如何,巴拉拉还是觉得放不下。

  也许这一生没有碰到也就算了,现在碰到了,如果就这样的放弃了,也实在有些可惜了。

  不过现在和七年前相似又有许多的不同了。嗯,如果按照天不语的想法,其实林琴选择黎疙瘩完全是正确的,既然和谁都能过一生,那为何不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呢。

  人生少受点罪不是很好吗,这个世界真有什么东西特别的重要,想开了,其实没有。嗯,似乎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就是一个笨蛋,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

  天不语这个家伙似乎从来没有让巴拉拉真正开心过,哪怕就是面对巴拉拉失恋时,这家伙似乎也都直指问题的根源。

  天不语。这小子严格说起来受到了打击比巴拉拉还多吧。

  嗯,如果说两个人在年轻时还有什么交谈的,大多数都是在最近读什么书上了。那个时候天不语这个家伙疯狂的喜欢上了诗歌,天不语以为女人都是诗的化身,结果也碰的焦头烂额。在天不语的带领下,巴拉拉也是慢慢开始对诗歌着迷起来了,两个人的友谊也是如此开始的。可惜后来天不语在上高中时和巴拉拉一样认识一个姑娘,那姑娘并没有考上大学。可是不论天不语如何追求。那姑娘最终都没有嫁给天不语。

  从那以后天不语对任何文学书籍都执冷淡的态度。

  “这个世界最无用的就是这些玩意了,我们为什么要为此浪费时间呢。”

  “那你总要有些爱好吧。”

  “爱好,嗯,我现在最大的爱好以及最专一的爱好就是对金钱无以伦比的热爱。”

  天不语快乐的笑了,仿佛看透了世事一般。巴拉拉无语,对于金钱的热爱恐怕不只是天不语的吧,只要活着的人恐怕都将这当成最为主要的嗜好了。

  这可是个没有钱万万不能的时代。如果不为了钱,那还能为什么?

  “为了一个并不爱你的姑娘,至于吗。”

  天不语认识的那个姑娘,据说都被天不语弄到手了,两个人在一起睡过,最终离天不语而去的还是那个姑娘。那不过是在高中毕业没多久,姑娘便嫁到沙棘城去了。

  当时巴拉拉不过刚刚去沙棘城打工,天不语还留在甜水镇里务农。甜水镇的姑娘可不喜欢嫁在甜水镇务农的小伙子。

  “呵呵,巴拉拉,我现在算是看透了,美丽的姑娘伤了大多数男人的心,让男人们感觉到性生活的不如意,不漂亮的姑娘伤了爱他男人的心,她让男人觉得自己可有可无。你一直念念不忘的林雅,恐怕也只能伤你这个傻子的心吧。”

  这是巴拉拉在沙棘城和天不语的一次聊天了,当时天不语也不过刚刚从失恋中清醒过来,对于巴拉拉的恋情更加直接认定成单相思,而且觉得最为不值。

  “那你说怎么办。因为怕受到伤害,不就去爱了,因为害怕,所以什么也不用做了。”

  巴拉拉有些无奈的问道,巴拉拉看着天不语。

  “天不语,你说我们活着总共能有多少天,如果真心喜欢的话而不去争取。当生命结束时,我们是不是会有许多遗憾呢,而最大的遗憾恐怕就是自己的不作为了吧。”

  “你应该这样想,人类在地球上出现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们逃脱不了最终灭亡的命运。更何况你我作为人类,不过如同沙尘中的一员,这个世界有几十亿人口,可是真正能够如意的又有几个,就算是你再怎么努力,恐怕还是要心生遗憾。人生原本就是残缺的,那多一点的残缺又能怎样呢。说起来了,巴拉拉,如果你写诗能够给你带来名利,那倒是可以坚持下去,如果没有,那不过只是一潭废水,最后被扔进垃圾桶里而已,这个时代早已不再需要诗人。我觉得活着能挣上很多钱自然是最大的好事,如果挣不到呢,那还不如及时行乐,该干嘛干嘛去。”

  天不语不说话则已,一说话总是带着让人难以忍受的尖酸刻薄。这小子仿佛早就看透人世,只是从来不在不熟悉的人面前表现出来。

  嗯,如果说生活上吗,天不语现在应该不如巴拉拉了,当然这仅指巴拉拉到了天堂铁路后了。可惜那次上天堂铁路时,天不语并不在沙棘城,而且歪唧唧显然也对天不语一点不感冒,所以天不语也根本无法上来的。

  嗯,天不语的身体也并不好,如果真是让他来卡比拉山,估计他也不会来的。再说了就算是天不语想来,他巴拉拉也没这个能力。

  “呵呵,那在及时行乐中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更好吗,如果在人生当中能够找到自己满意的伴侣,让自己人生的少一点残缺不是更好吗。”

  巴拉拉知道,如果认真的辩论起来,巴拉拉根本就说不过天不语这个家伙。

  “呵呵,想当然耳。”

  想当然耳,如果只是如此,巴拉拉也早就死心了。问题在于,巴拉拉实在不知怎样去解释林琴所作所为了,难道林琴真是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吗。

  只不过是姑娘的心太善变了吗。巴拉拉心中有些抱怨。

  嗯,就算是天不语嘲笑巴拉拉,可是巴拉拉一旦有什么心事,还是打电话给天不语的。在和生气结巴吃过晚饭那次后,巴拉拉拒绝和生气结巴再找个地方喝酒的提议,独自回到房间里,看着那位太君正在折腾巴拉拉的二手笔记本时,巴拉拉便拿到电话到了天台之上了给天不语打电话了。

  让巴拉拉觉得奇怪的是,此时在天台上看到了小米椒和另外一个姑娘,巴拉拉不由愣住了,似乎这里很少有人上来吧。嗯,从天台上看风景,几乎可以将卡奇拉城看个大半。

  此时天色早已经黑了,在冬季还有大风,巴拉拉以为天台上没人了,没想到竟碰到她们两个。

  “你们两个也在。”

  “怎么,不允许我们来吗。”

  小米椒不过看了巴拉拉一眼,并没有吭声,不知为什么,你问小米椒话的时候,十次有九次她都不理你,似乎你根本没和她说话一般,可是她分明知道你是在和她说话。巴拉拉对小米椒这个姑娘实在是一点也不了解。回答巴拉拉是另外一个姑娘。

  巴拉拉知道她叫善水。

  “哪里。”

  巴拉拉急忙走到天台的另外一边去了。

  嗯,善水平常看起来文静柔弱的样子,可是在柔弱的外表下面有一个坚强的心,尤其是发起飚来时如同母老虎一样了。

  有一次糖公鸡给巴拉拉说,谁如果将善水这个姑娘给娶到家里,恐怕一个月就要被她收拾的服服帖帖,只要她一声吼,也只能藤杖落地心茫然了。

  糖公鸡这小子,对苏东坡的诗词倒是异常的熟悉。

  糖公鸡在没事的时候,给公司的每个姑娘都私下的起了绰号的。比如这位姑娘便被他叫做善水,巴拉拉问为什么。

  糖公鸡解释道:“水是最为善变之物,至弱者为它,至坚着也是如此,水之无形,因物而形,善水恰是这样的人。”

  这家伙倒是给这个姑娘起了个好的绰号,如果按巴拉拉的本意,觉得这个姑娘实在应该叫铁头,一根筋,或者干脆叫直木头。

  在巴拉拉眼里这姑娘除了平时看起来文静的样子,可是认死理的程度,实在让巴拉拉无语了。好在她所在的办公室只是管管资料,巴拉拉如果找不到资料文件之类的东西,到了她哪里去寻找一下时,往往都是铩羽嘏而回,狼狈不堪,在善水文静的面孔上有颗固执的心。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这个文件我不是早就发下去了吗,你怎么又到我这里来找,没有。”

  “你知道我们办公室人比较多,这个文件可能是谁拿到现场去了。麻烦你帮着找一找。”

  巴拉拉只好哀求这个善水。

  “我这边还有一大堆事呢。你天天来找文件,我其他的工作做不做了,你看看,这文件清单上可有你们部室的签名。”

  善水根本不给巴拉拉找文件,而是将文件清单拿出来,巴拉拉只好狼狈的回来。

  后来巴拉拉才知道了,原来糖公鸡这个家伙是个善于脚踩两只船的家伙,他名义上追着小米椒,可是暗地里和善水在一块了。

  只是这两个人的保密工作做的十分到位,巴拉拉就算是和糖公鸡一个部室的,也根本不清楚,当两人宣布情侣关系时,巴拉拉才知道,而且在好久以后才知道。

  那天巴拉拉恰巧去善水的办公室,聊天时便说起此事来了。

  “听说你和糖公鸡成了。”

  “是啊。怎么了。”

  善水抬头,很冷静,很自然,仿佛在说其他人的事情。巴拉拉却显得多嘴了。

  “这么好的姑娘,嫁给糖公鸡可惜了。”

  巴拉拉不由地开了个玩笑。糖公鸡好歹是个有学历的家伙。长相端庄,看那张面相,将来不是大富,就是大贵,怎么说,也配得上善水了。

  “那你当初怎么不追我,如果你追我,我说不定也会嫁给你的。”

  善水抬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说道,巴拉拉差点给呛死,一时间竟不知道善水是开玩笑,还是真的有这种的想法。

  “噢,这个,那倒是可惜了。我来找个文件。”

  “你说说你,每次都是这样,你们部室文件是怎么管理的。”

  巴拉拉只好又听说善水一顿的教训,忍耐着点头称是,好半天,才将文件拿到手里了。

  嗯,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巴拉拉还是懂的。

  “巴拉拉,以后你和林雅的鸟事就不要给我说了。你翻来覆去的说,就是那点事情,你怎么就不能男人一点呢,要么你就将她直接拿下,要么就直接和她一刀两断,我真是没见过你这种男人,优柔寡断,就算是她是天上的仙女,又能怎样呢。做个象样的男人好吗。”

  天不语忍耐着性子听完巴拉拉一通的话之后,终于露出不耐烦来了。

  “噢,你小子怎么了,吃枪药了。”

  “你没听说过吗,上帝也厌恶不幸人的唠叨。你有什么不幸的,别把自己往不幸人群中放。”

  “啪”的一声电话给挂断了。

  这混蛋。巴拉拉悻悻的放下电话,回过头来,看那两位姑娘也走下天台了。

  卡奇拉城,此时所有的街道上都灯火通明,仿佛正在印证着天不语的话。

  是啊,你有吃有喝,又有钱赚,还能住如此好的房子,干着不错的工作,你有什么不幸的。

  原来唠叨的人才是不幸的。

  巴拉拉将天不语的话给理解成了这样,也实在是天才了。

  在那一天,巴拉拉心中已经决定将林雅给放下了。只不过这是巴拉拉在给自己找个下定决心的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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