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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之子于归


  哀乐在南京城上空盘桓了三天三夜,郭家虽坐落于城之一方,半山腰上,也隐隐可以听闻。刚开始时,致洵还情绪激动,一能下地走动,便嚷嚷着要出去找寻宛筠。到得后来,便只是一个人坐在窗边,望着洁净如洗的天空暗自发神,眼神却是一日比一日黯然。众人私下商议,均知宛筠之死不能瞒他一辈子,但眼下处于非常时期,郑家布防了各路人马,翻天搅地,就是要把致洵挖出来,他晚一日知晓,便多保得一日平安,因此都守口如瓶。致洵问起时,众人也言语一致:“没有啊,你想太多了。”心中却无不难过,暗自祈祷着:“宛筠若在天有灵,求保得致洵兄平安,不要一时冲动才好。”

  尤其是芷缨,她见证了周沈二人从相识、相知再到相恋的过程,这几日以来,惊觉世事无常,灾难很可能就降临在下一秒,心中患得患失,就想时时刻刻都紧握绍彬的手,生怕一松开便永远的失去了,望出去的眼神中不由得多添了几分依恋。章炳银做了各种好吃的讨馥贞开心,也不跟她争吵了,每天常挂嘴边:“死丫的,笑一个嘛!来来来,好吃不?给爷笑一个,笑一个一块钱,求你了行不?”

  一日,夕阳沉沉,当绍彬和芷缨从葬礼上赶回时,刚走进小院,便听得财叔匆匆来报:“少爷,您那位朋友周少爷今儿下午走啦。我说咱家少爷还没回来呢,要不您暂且等一等,哎哟,那是拦都拦不住呀!”二人闻言一惊,心中咯噔一下,慌忙闯进房间中。但见居室整洁,床铺叠放齐整,一张信笺纸平铺在桌上。绍彬取过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绍彬兄:

  多谢半月以来的照顾,我身上伤已痊愈,不便过多叨扰,这就离去。兄弟之情,永生不忘。替我向叔叔,阿姨,郁良兄,炳银兄,芷缨,馥贞还有嘉晴小妹问好,珍重万千,就此别过。

  致洵上”

  芷缨看罢,内心怦怦直跳,面无人色:“到处都是郑家的人,他在这个时候冒然出去,倘若再落到那些人手里……”绍彬明白他的意思,眉头微皱,将纸条纸条折成一块,放进衣袋里,牵起她的手便往外走,道:“走,我们去找!”话音刚落,只听得门口低落一声:“不用了,我回来了。”二人闻声同时转头,只见一个身材高俊的青年身披黑色皮衣,头上一顶尼龙帽子遮住了眉毛,正是致洵。芷缨惊喜交集:“致洵哥,你回来了……真好!我们还以为……以为你……”接下来“以为你想不开自尽”自觉说出来不合时宜,又忙吞下了肚中不说。绍彬上前,一拍他肩膀道:“回来了就好!”致洵抬起头来,忽道:“绍彬兄,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忽听得偏院门口一人气急败坏,大呼小叫而来:“彬哥,彬哥,这可怎么办啊?现下情况这么危险,你说致洵兄跑哪儿去啦?这山高皇帝远的,啊呸!远水不解近渴的,咱们上哪儿找他去啊?他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们怎么对得起宛筠……”那人边跑边呼,语速又快,根本不让别人□□嘴来,待他跑到门口时,又没怎么看路,冷不防“嘭”的一声,跟门边致洵撞了个满怀,而“宛筠”两字也正巧脱口而出。芷缨忙道:“郁良哥,小心。”但终于还是晚了一步。郁良惊骇之下,往后弹开两步,透过歪歪斜斜的镜片,将门边致洵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一番,满脸古怪神色:“喂,你不是走了么?今儿下午我来的时候,财叔还跟我说呢。哎,你没走啊,早说嘛,害得我跟没头苍蝇一样,各个地方,找了你老半天……”其余三人都深知郁良性子,一说起话来便滔滔不绝。

  致洵脸有愧色道:“是我做事鲁莽,让郁良兄费心了。”郁良笑笑:“其实也没啥费心的,我们就只怕你知道宛筠死了,自个儿也不想活了……”绍彬和芷缨朝他忙使眼色,郁良一怔之下,赶紧住口,暗地里拍了自己一耳光:“李郁良啊李郁良,谁叫你多嘴的?该死,真该死!”但心里还存着万一的指望:“万一他没听见呢,是不是?谁说没可能。”还想补救,又忙着道:“这个嘛……其实,压根儿就没这回事儿,我信口胡诌的,就是想吓你一大跳,嘿嘿。”

  致洵沉声道:“不用说了,郁良兄,绍彬兄,我都知道了。”芷缨一愕之下,脸现尴尬之色,心道:“是啊,致洵哥出去了好些时候,哪还有不知道的道理?”说道:“致洵哥,想必你也知道,我们这样做,我们不是故意要瞒你,眼下形势紧张,我们不得不这样做。”致洵哽咽道:“诸位对致洵肝胆相照,一片好心,致洵如何不知?我今天的确太过鲁莽,险些就回不来了。”郁良吃了一惊,忙道:“你上哪儿去啦?该不会真被人逮了吧?”致洵摇摇头:“那倒没有。”

  四人当下走进屋子,一桌子坐下说话。致洵道:“不瞒你们说,我今天出去了,的确没想过要再回来。筠儿……筠儿走了,我一个人活着固然没有意味,她怕黑,又怕孤单,我不陪着她,她孤零零的,一定哭得很厉害。我曾经答应过她,陪她到老,走到哪里都陪着她,可是现在,我却一句话也没有做到……”说到这里,回想起宛筠往昔娇俏可爱的模样,大晚上走夜路,不是赖在他怀里,一定要他抱着,就是赖在他背上说什么也不肯起身,堂堂七尺男儿,也忍不住落下了泪来。芷缨早已泪流满面,伸手过去,紧紧握住了绍彬的手。郁良心中黯然,就想:“有个人肯赖着你是件多幸福的事儿啊,俞梅要是还在……唉,俞梅要是还在!”

  致洵继续道:“我去了沈家,又去了灵堂……”芷缨惊道:“你去了灵堂?”心知灵堂那边布满了郑家的人手,他这么一去,无异于羊入虎口,稍有破绽,便即自投罗网,若不是对宛筠爱到了极深,又怎会有此胆量?但惊异之情随即便去,望了一眼绍彬,将心比心:“若换做了是我,便为他冒万千凶险,我也是去的。”绍彬注视着芷缨,心中也是同样的想法。二人心意相通,互相握着的手中传出了阵阵暖热。致洵道:“是。之后我还去了夫子山,那是我和她约誓的地方。你们永远不会明白那种感觉,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要被痛苦撕裂了。我看见……我看见石头上,当日刻下的字迹还在,呵,‘此情之长,与城同昌’,与城同昌!我万念俱灰,就想从那山巅跳了下去,就此一了百了……”芷缨虽听他称述当时情况,现在致洵虽好端端的就坐在眼前,心下仍是一惊,惊呼:“不要啊!”郁良道:“那怎么行?你得赶紧回来啊。”致洵脸色苍白,笑笑:“我当时跟着了魔一样,什么理智都没有了,现下想一想,真是觉得惭愧,这行为实在太不负责。”绍彬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那你是怎么回来的呢?”

  致洵深吸一口气道:“因为,我看见了两个字。”郁良吃了一惊:“俩字?”芷缨疑惑道:“什么字呀?”致洵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上钩出了比划。郁良跳起来道:“英雄?”致洵信心勃勃的道:“是,正是‘英雄’!你说怪不怪,就在我纵身想要往下跳的时候,我突然看见在我和筠儿的誓言下面,居然还刻着两个字,就是‘英雄’!那字迹还很新,显然是刚刻上去不久。更奇怪的是,那字我敢保证,一定就是筠儿写的。因为只有她,每次写‘雄’字的时候,右边都会少写一横,而且那个地方隐秘,知道的人不多,能注意到我们誓言的,就更加少了……”他越说越激动,苍白的脸上泛出了一丝血红,仿佛那字迹就是宛筠亲手刻上去的,确有其事似的。芷缨心中一悲,和绍彬对望一眼,心道:“致洵哥对宛筠思念成魔,是疯了么?”想到这些,又默默的流下了泪来。

  致洵浑然未觉:“我当时见到之后,整个人都懵了,全身轻飘飘的,就跟要飞起来了一样。心底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说:‘筠儿她没死,她还活着!她说过的,我是她周大英雄,我怎么可以为了儿女私情,一身功夫,却无丝毫作为,就这样从山巅跳落,我有什么面目去见她?’我一跤坐倒在大石上,反反复复的读着这两个字,越想越激动。她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做周大英雄的妻子,我怎么能让她失望呢?想明白了这些,我再没有丝毫犹豫,从夫子山上直奔下来,路上遇见了郑家的人,我也不想寻死了,躲得远远的……你们说,筠儿她可不可能是暂且被保护起来,去到了什么地方呢?灵堂里的尸体是焦的,手腕上也没戴镯子,认不出来是她啊!她如果当真死了,那两个字又是怎么回事?刚好这么巧让我看到?难道是鬼魂显灵么?不,筠儿就算死了,那也挺美的,是个美丽的仙女……”说到最后,满心激动难以抑制,声音也都发颤了。

  众人听他讲话夹杂不清,一会儿接受现实,一会儿又热切期盼宛筠还活着,但无论如何,他舍弃了轻生的念头,这点总是值得庆幸的。芷缨流泪道:“活着,宛筠她一定还活着,我们都想她还活着。”致洵道:“是,我跟你们都是一样的想法。只是我现在见不了筠儿的面,将来总有一天一定会见到的!绍彬兄,我决定了,南京城我是呆不下去了,与其死在郑氏手中,不明不白,我更愿前往东北参军,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汉,保家卫国,不辜负筠儿的一片期望。所以,我想求你帮忙……”绍彬一闪念间,已然明白他去而复回的原因,忙道:“兄弟之间,不说客气话了。你放心,他郑家有本事封城,我郭家就有本事送你平安出城!”两只手掌紧紧握拢,彼此相互鼓励,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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