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斋 > 报告老公,我有了! > 129章:那一年的新桥

129章:那一年的新桥


  不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就是他话出口那一霎,她的心跳一下子跳过一个拍子,没有跟上。

  有几分心惊,还有几分悸动。

  说不清,就是觉得那话好像有丝主权的宣告。

  桑寻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真的么?

  她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

  真能一眼找出她来?

  墨谨言自己也被自己说出的话吓了一大跳,原本只是故意讽刺一下她,省得她挑个衣服简直跟挑宇宙飞船一样麻烦。

  结果莫名其妙的蹦出这个话来,诡异。

  她为什么要裹得不留一丝缝?

  他为什么要将她揪出来?

  不是诡异是什么?

  被墨谨言这样一刺激,桑寻也不再矫情,在这种男人面前,还是不要“作”好,不但不宠你,反倒打击你。

  她将身上的披肩还给墨谨言,老实去选衣服,不再随意矫情。

  墨谨言也不似方才那样给桑寻小鞋穿,看见她将手中黑色闪银的裙子拿高,从善提醒道:“明天晚上温度不过16度,这条裙子会不会冷?”

  这是墨谨言之前就有的想法,吵了一架耽误了,现在才说出来。

  明星有时候去赶晚宴,别说16度,6度也得为了出镜穿上美艳的晚礼服。

  墨谨言见得太多,并不觉得稀奇,甚至一晚上宴会下来,他记不住那些明星的脸。

  自己的妻子,当然身体更为紧要。

  桑寻其实很为难,方才自己是矫情了,可墨谨言现在又是什么意思?

  裙子不都冷么?

  这条和别的又有什么分别?

  看着桑寻蹙起叶眉,一脸疑惑的样子,墨谨言道:“如果你一定喜欢裙子,就选一条长裙,再让Elsa给你配一条披肩。”

  桑寻心里一暖,暖意溢上眼角眉梢,“我另外选个颜色吧,不太喜欢黑色。”

  “你选自己喜欢的颜色。”墨谨言看着桑寻,她温柔的样子,收起那些刺,他很喜欢,不过有点刺很好,只是那些刺可以对着别人,不能对着他。

  因为墨谨言恶作剧的给桑寻包了头巾,收拾了桑寻的矫情作风,两人之间的气息流动慢慢趋于正常和谐。

  “阿寻,虽然是选自己喜欢的,但是你还是要注意明天晚上我们的重要性,虽然是在桑家举办的晚宴,但是我们的身份很重要,会有很多平时都见不到的人物,这次听说还有M国的政要参加。”

  墨谨言站在桑寻旁边,他还是希望她可以选择端庄大气的款式和颜色。

  虽然因为晚宴很多嘉宾的身份需要保密和隐私不能见报,但是在圈内,墨谨言也希望他的太太可以拿捏得当。

  桑寻起先没太在意,回桑家参加晚宴,其实她并不觉得自己要多配合,去已经是给桑友明面子了。

  若不是为了妈妈的下落,她是懒得踏进那个门槛一步。

  墨谨言说的这番话,桑寻立时便警觉起来。

  M国的政要都要来参加小小的桑家举办的晚宴,那是多大的面子?

  可想而知这次会有多少人要巴结桑家!

  完全是因为墨家才有这样的效果。

  她的确不能随意。

  她偏着头,披着的头发泼了一半在空中,认真的看着墨谨言:“你说,我穿哪件好?你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

  桑寻一双清水杏眼分外纯澈,跟她赌气吵架时完全不同。

  她在询问,带着依赖的询问。

  墨谨言对桑寻这种姿态很是受用,这才是一个妻子对丈夫该有的态度。

  所以他的耐性也大大提高,“大红大绿暂且放在一边,因为有些年长的长辈太太有可能会习惯穿浓重的红色,年轻人不是主场,暂且收敛。

  估计邀请的明星会有很多穿清新色系的礼服,最好不要同她们一样。

  我看明艳一度的孔雀蓝会很不错,不像本色孔雀蓝那么沉重,你皮肤白,脖子很修长,眼睛不是特别大,便衬得脸型古典柔美,很适合,你觉得呢?”

  墨谨言有很深的美术功底,对色泽的选择上总有自己的见解。

  桑寻几乎没有犹豫的点头同意了。

  因为她觉得墨谨言在建议时,夸了她一遍,多好,皮肤白,脖子修长,脸型古典柔美……

  心都要化了,真是要被夸化了,心上好像一只小猫爪子在挠,挠得她心湖在荡漾。

  真想写个小日记,记录一下老公夸老婆的日常……

  她的脸型真的古典柔美么?

  墨谨言的眼里,她是那样的么?

  没有墨谨言要的面料颜色,墨谨言招手叫来Elsa,“给我一张图纸,让版师和手工工人晚上过来加班,连夜把礼服赶出来,不用复杂的刺绣,所以人多的话,赶得出来。”

  桑寻没有听错的话,墨谨言是要给她设计一件晚礼服。

  因为这里的展示架上也没有墨谨言要的明一度孔雀蓝。

  只能重做!

  可是太赶了啊!

  “谨言,不要了吧,这里挑一件好了。”

  “我都说了不能随便,不要穿满身钻的那种礼服。”墨谨言突然俯首在桑寻耳边低声却微有揶揄道,“那种礼服我一抱着你就硌手,不舒服。”

  桑寻脸色翻红,穿着礼服,抱她干嘛啊!

  这人真是,桑寻低下头去嗔怪,脸上已经热烫。

  墨谨言直起身走到Elsa的前面,“走吧。”看来他对这里的环境是了如指掌。

  没了墨谨言,桑寻这才仔细的打量这家店。

  主台那边黑色的亚克力面板和白色的logo相配,简单却大气。

  那个logo怎么看怎么眼熟,可是就是不记得在那里看过……

  这家店主很喜欢玫瑰花?

  手写的“rose”一笔而就,但是尾端收尾的地方翻转拉笔,画了简笔的一朵玫瑰花,就像钢笔在本子上随意一挽,明明简洁一笔,却一眼就能看出那是一朵玫瑰。

  因为这个logo的设计,如此烂大街的一个英文单词,硬生生溢出一股子高雅的韵味。

  曾经她也送过一个人半年的玫瑰花,那个人从来不说话,木讷,低着头,似乎总是不记得她。

  那时候她刚上一年级,要报答他救她上岸的恩情,她没有能力送别的东西,就每天从桑家的花园里偷偷掐一朵花藏在书包里,路过新桥的路口就把花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上学,就能碰见,好像他不用上学似的。

  后来被甄翠文抓住,暴揍了一顿,不能偷花了,她又没钱买,再也不敢从那个路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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