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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章杰森


  走在他们前头的是一个个子矮小的男人,比黑熊还要更矮几分。目测三十几岁,留着长发,在脑后扎着一个短小的马尾。

  这人五官平常,没什么特点,属于扔在人堆里永远不会被人注意的那一类。他走起路来吊儿郎当,笑起来也是大大咧咧,没个正形,更不像能上战场杀敌的狠人。

  林扬挑了挑眉毛,心说,这个应该就是黄牙说所的三毛。可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家伙都不像来杀人,更像是来林子里游玩的。

  不管那么多,客人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那就只有子弹伺候。

  林扬手里握着从黄牙手下尸体上捡来的手枪,身影一闪重新钻进林子,悄悄朝着三毛迎了上去。

  天色大亮前是最黑暗的时刻,此时月亮被一团云遮挡起来,再加上茂密树枝的遮挡,林子里当真是伸手不见五指,遇到任何风吹草动,只能凭感觉去判断。

  可是三毛他们不怕,这些人有些是退了役的美国特种兵,有些则是佣兵出身,几乎个个都在丛林里战斗过。对他们来说,越是复杂的环境,他们才越能玩得尽兴。

  一行十几人很快进了林子,个个脸上带着猫戏老鼠一般的得意笑容,他们是一群猫,来捉一只叫林扬的老鼠。

  走在三毛身边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大个子轻撇着嘴:“我说三毛老大,我们这么多高手又是枪又是炮的来杀一个小子,是不是太看得起他了?用你们中国人的话说,这叫什么来着?哦对,叫杀鸡用牛刀。”

  三毛瞥了他一眼,没说话。倒是另外一个褐色头发的黑人姑娘狂妄的笑了起来:道:“这些武器在家里都快生锈了,也该拿出来热热身了,你说呢,三毛老大?”

  三毛还是没说话,可是猛然间他双眼一眯,感觉到一股异样。

  二话不说,三毛举起手枪朝着天上连开两枪,紧接着枪口突然改变方向,一左一右忽高忽低,看起来像是乱开一气。

  可是凡是看到三毛开枪的人都知道,大哥并非胡乱射击,因为枪口对准的方向真的有人在动,而且,速度相当快。

  蓝眼睛大个子嘴角一扬,来了兴趣,慢悠悠从腰间拔出手枪,却将枪口对准地下,身子不动,眼珠子却不停的向四周扫视。

  突然,他举起枪朝着右前方射击,又突然转过身子朝着后面又开了一枪。

  两枪都射空了,蓝眼睛大个子却并不生气,反而玩心大起:“哟,果然是个高手,有意思。”

  那个黑人姑娘笑了:“杰森,让我们来比赛怎么样,看看这个叫林扬的小子会死在谁的枪下。我赌一百美金。”

  被称作杰森的蓝眼睛大个子摇了摇头:“不不不,他的命不值这个数——我只赌一块钱。”

  黑人姑娘鄙夷的瞪了他一眼,不过还是同意了:“行,一块就一块。”

  啾啾——

  话音未落,黑人姑娘猛然间从大腿的枪套里摸出手枪,朝着正前方射击。子弹擦着一棵小树而过,可是依然没有击中。

  杰森嘲笑道:“这么心急可不好。”

  他嘴上这么说,可是手里的枪却并没闲着,“啾啾”开了两枪,不无例外,还是打空了。

  这回轮到黑人姑娘嘲笑他了:“也不怎么样嘛。”

  杰森撇了撇嘴,猫着身子跑进林子深处。

  迷彩小队一共十五个人,三毛站在原地没动,杰森跑进林子里准备活捉林扬,黑人姑娘站在离三毛两米远的地方静静的听着周围的动静。

  有十一个人早已经分散开来,三人一组,形成圆形将三毛围在中间,同时慢慢向外扩散见人就杀。那个扛着火箭炮的家伙就蹲在三毛附近,只要一发现有情况,毫不犹豫就会开。

  至于炮弹会毁了整片森林还是燃起大火,那就不关他的事了,反正,只要能将林扬尸体一起烧成灰,他的任务就算完成。

  不算三毛,包括杰森和黑人姑娘在内的十四人都是玩枪玩炮的好手,真正是上过战场的狠人。论功夫,他们或许不敌狼神,可是要说比枪法,却强上狼神太多太多。

  这个时代,玩拳脚功夫和冷兵器远远不如开枪开炮来得痛快,杀人更彻底。三毛曾经带着这十四个人走遍世界的各个角落,偷有钱人的钱,偷没钱人的命,久经杀场下来,他们个个都成了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在丛林里要劫杀一个小子,对他们来说简直太容易了,玩着就能把三亿美金赚了。

  可是有一点,他们是临时被黄牙求着来支援的,事先并不了解林扬的底细,更何况就算了解,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林扬的本事是完全可以碾压他们的存在。

  就在十几个人一步一步扩散开来寻找林扬的时候,林扬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进了他们的圆形内部,就藏在一棵大树后面。

  砰砰——

  两颗子弹莫名其妙的射进了两个人的脑袋,一人眉心中枪,另外一个是子弹从左边太阳穴进,从右边太阳穴出,脑浆与血水一起崩出来,死相相当凄惨。

  可奇怪的是,没人知道子弹是从哪个方向射过去的,他们只见两个同伴倒地,却并没有发现哪里有人在开枪。

  不知道并不代表无法猜测,有几个人估摸着子弹来源的方向,朝那里狠狠扫射,子弹密集像雨点。

  可惜林扬早就离开了那里,借着夜色的掩护来到了包围圈的外围,刚才的反方向。

  砰砰砰——

  接连又是三枪。

  三个家伙应声倒地。

  刚刚进入这片森林,连敌人的面都还没见着,眨眼间就先挂了五个伙伴,一群迷彩壮汉个个都有些心慌起来。

  有句话经常用来形容一个人经验丰富,说,某某走过的桥,比某某走过的路都多。

  当下迷彩壮汉们的情况却是,他们跟着三毛走南闯北,见过的场面比某某走过的桥更多。

  他们杀人的经验,不可谓不丰富。

  可是这些人当下却都有点懵,因为他们头一次遇到连敌人面还没照就先死了几个同胞的情况。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没人知道,就连三毛也不清楚。

  他一下子冷静起来,不再像之前吊儿郎当,手里紧紧握着手枪猫着身子藏到一棵树后。

  身边几个手下也迅速找到掩体,同时观察着周围的动静。这个时候说是草木皆兵一点都不为过,谁知道那个叫林扬的小子会从哪根草后面突然蹿出来杀你个干干净净?

  没有人不怕死,就算是三毛手下这些强将也不例外。之前之所以牛皮哄哄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是因为他们身手好,枪法准,武器先进。可是一旦遇到比自己更厉害的角色,他们也有害怕的时候。

  甚至这种害怕是深入到骨髓里的。

  ——他们是强者,他们的对手却能够把强者玩弄于股掌之中,这怎能不叫人害怕?

  看着这些家伙们犹如老鼠一般东躲西藏,林扬在树上乐了。

  不过他没有让三毛等得太久,“砰砰”两枪已经将射穿了他身边两个小弟的胸口。第三颗子弹在他飞身下树的时候从枪口里射出,击中那个扛着火箭筒拉风得不要不要的那个家伙。

  扑通——

  那家伙突然倒地,火箭筒还没派上用场就被埋在深雪里。

  三毛陡然大惊,全身惊起一身鸡皮疙瘩。

  刚刚死去的三个小弟离自己很近,最远的不超过两米,近也就在半米之内,背靠着背。可是林扬三枪精准无比,一瞬间就将他们杀了,显然,他在逗他玩!

  明明可以直接杀掉三毛,可是林扬偏不,他先将三毛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杀光,让三毛眼看着死神一步步靠近。

  那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可是三毛不愧是经历过大场面见过大世面的人,心里虽然惊讶于林扬枪法,可是至少表面上还很沉稳淡定。他朝着躲在树后的黑人姑娘打出一个手势,对方点头,将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朝天上扔了过去。

  诱敌。

  如果林扬朝着匕首开枪,那么势必会暴露自己的位置,以黑人姑娘和三毛的经验不难发现他。

  可惜,他们都想错了。

  匕首“啪”一声掉在雪地上,可是从头到尾林扬都没开枪,更没现身。

  他早就把对方这点小伎俩看在眼里,嘴角露出一抹邪笑。接着,他身影一闪,灵巧得像深山里的猴子一样又闪进林子深处。

  他去找杰森了。

  杰森确实名叫杰森,可是相比起电影里的杰森斯坦森而言,这个家伙长得太丑了。个子高大,脸大,五官却聚在一起像没长开似的。

  可是这个家伙有一大特点,那就是警惕性非常高,高到像特工那样的超级人物都没办法近他的身。

  十五个人转眼间死了八个,到这时候却连敌人的影子还没见着。杰森这才真正紧张起来,再没有半点分心。

  他瞬间眼力全开,耳力全开,哪怕是一只老鼠在洞里呼吸的声音都被他听在耳朵里。甚至有时候他似乎根本不是在用耳朵听声音,而是用比声纳更灵敏的某个机体功能去听。

  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个人类的变态异种产物。

  妙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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