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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臭要饭的白痴


  “哪有!”秦荒立马以最快的速度接过了这个号角,这可是个好东西啊。以后自己去比丘城吹一吹,那头狮鹫王不得乖乖飞过来成为自己的坐骑?想不到这条巨龙倒是慷慨,这么个好东西都舍得给自己。

  伊塞莱斯眼中的神色似乎有些异样,“秦荒,这个召唤号角不仅仅可以召唤狮鹫的,只要是世间的一切野兽魔兽都可以召唤过来的。我告诉你使用方法吧!”

  秦荒的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这个召唤号角的使用方法倒并不难,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秦荒就已经完全学会了。知道了怎么用之后,这个家伙立马放到嘴边吹了起来,不过吹过之后预想中的野马或者狼并没有出现,这让秦荒有些气馁。

  伊塞莱斯有些无奈的笑了笑,道:“你不用吹了,现在吹了也没用。这里发生了这么大的爆炸,就算是野兽也早就逃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更何况你忘了,这几天我一直都是以黄金巨龙的形态在这里呆着,野兽们都能够问到我的气息,自然都远远躲开了,也不敢过来了。”

  靠!那还不是白搭!本来以为可以召唤几匹野马过来的,现在看来还是得靠自己走路了。不过这个东西还是留着吧,以后肯定会用到的,这可是一个好宝贝啊。

  “那我们接下来就只好走路回去啦,然后找到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看能不能弄到一辆马车。”秦荒看了看已经爬到半空的太阳,这南方的夏天还真是热啊。

  让秦荒有些意外的是,伊塞莱斯沉默了一会忽然摇头道:“秦荒,你们回去吧,我就不和你们一路了。我来你们人类世界也有一段时间了,我想我是该回去了。你放心,从此以后我绝对不会来抓你了,你也不用让你的老师每天保护你了。你这人很有趣,我这一次出来遇上了你也算是没白来。虽然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兰斯洛特,不过能够和你们的教皇打过一场,又和你师父这样的强者大战一场,也值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吧!”

  说完,伊塞莱斯也不做停留,转身朝着秦荒相反的方向而去。

  看着伊塞莱斯迈着极为艰难的步子一步一步走去,秦荒忽然觉得胸口一热,张口呼喊道:“伊塞莱斯,以后我们是朋友吗?”

  伊塞莱斯闻言停住了脚步,沉默了一会,这个倔强、高傲的黄金巨龙再次迈开了步子,他的声音却传了过来,“你好好的当你的公爵大人吧,有朝一日我会来你的领地找你的!希望到时候你已经是一个能和我一战的强者了!”

  听完伊塞莱斯的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秦荒的心中忽然有些难受,自己偷偷的和他签订了灵魂契约,是不是太过于卑鄙了?

  现在他的伤势还太过严重,没有发现灵魂契约的事,到时候等他的伤势一好,以他的实力肯定会发现的,那个时候他会不会来杀了自己呢?以他那孤高的性子,估计宁死也会杀了自己吧?

  秦荒第一次对自己的做法产生了怀疑,看来自己真的是心肠太软了啊。怎么说这家伙也是差点就杀了自己的,错了就错了吧,管他呢!

  再次望了一眼身后那个巨大的坑,秦荒将小败往肩头一放,笑道:“回去喽,小败,我告诉你,老子现在可是帝国的公爵大人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随我们!”

  小败虽然听不懂什么公爵大人,不过吃香的喝辣的还是能听懂的,闻言一双大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小缝,小小的脑袋中已经开始幻想各种美味佳肴了。

  不得不说以秦荒现在的状态走起路来实在是太慢了,两人走了大半天也才走了不过几公里路而已,不过就在秦荒躺在一棵树下休息的时候终于见到了人,确切的说是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有八个人,看样子打扮应该是佣兵,其中一人骑在一匹马上,这匹马也实在是说不上什么威风,看上去倒更像是一头驴。现在的秦荒已经知道这种马的名字了,帝国官方的叫法是矮马,一般出产自中部大平原一带,虽然比不上战马来得威风,不过作为民间的交通工具也算是不错了。

  最重要的是这种马价钱便宜,而且好养!

  显然,如果是一个骑士,骑着这样一匹民间用来拉货的矮马的话无疑是会让别人看不起的,所以很多所谓的骑士宁愿不骑马也不愿意买一匹这种矮马来凑数,但是事实上他们的口袋里又没有钱来买一匹战马,所以这些所谓的骑士的生活过的一直都很悲惨,至少比佣兵们要悲惨多了,有的人甚至只能靠乞讨过日。

  对于这种自己没什么真正的本事却又抱着所谓的骑士尊严的家伙秦荒打心底里瞧不起,卡特琳娜也曾经用一个词来形容他们,好像是什么打肿脸充胖子,对,就是这句话!说的是在是太对了!

  而对于佣兵们秦荒心中是有着深深的好感的,以前他自己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佣兵,然后去冒险,猎杀魔兽!佣兵们却是武艺低微,有的甚至只会简单地挥舞刀剑而已,和骑士相比自然是差了很多;但是!他们有勇气,有一颗冒险的心!他们知道自己实力低微,所以组成团队互相帮助,一起去冒险,去战斗,去做那些所谓的骑士所不愿意做的事情!

  看着这一队人马缓缓而来,秦荒心中忽然感慨万千,当初自己在比丘城还加入了一个佣兵组织呢,虽然什么都没做就被莫名其妙带到了北方森林中,不过,自己的冒险生涯也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吧。如果当初没有加入那个佣兵组织,那么自己就不会去那个武器店,也就不会碰到那个怪老头师傅了,接下来的一切应该都不会发生了吧?

  正当秦荒在出神的时候,那队佣兵已经走到了他们的面前不远处,那个骑在马上的家伙显然对这里有两个人有些诧异,示意手下停了下来,然后其中一个走过来看了一眼,对着马上的队长笑道:“团长,不用担心,只是两个臭要饭的罢了。”

  臭要饭的?

  秦荒正要发怒,却忽然想起来自己这么多天下来都没有洗过澡,再加上受了那么重的伤,自己现在的样子看上去估计就是和要饭的差不多了。想到这里,不由的就想起了公爵府中那清凉的水,脸上的神情也变得有些陶醉的样子。

  这个佣兵一看秦荒满脸污垢,衣服破破烂烂,头发蓬乱的样子,脸上还现出了一种白痴一样的笑容,不由得皱了皱眉,正当他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那个团长发话了,“小离,你问问他们知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从前面来的?”

  “团长,不用问了,我看也问不出什么来,这小的是个白痴!”这个叫小离的佣兵大声笑道。

  什么?白痴?!!!

  秦荒大怒,妈的,你把我当要饭的也就罢了,现在竟然骂老子白痴!真是岂有此理!

  “你小子说谁是白痴?”秦荒嘴中叼着一根青草,斜眼望着小离。

  这个小离显然也是个火爆脾气,一听之下立马转了过来,“呦呵,你小子还不服?”然后唰的一声抽出了一把有些生锈的长剑来,晃荡着重新走到秦荒面前。

  以秦荒现在的身份什么宝剑没见过?那天那些朝中显赫过来祝贺自己的时候,所带来的宝贝中不乏制作精美绝伦的武器铠甲,这个家伙所用的剑一看就知道是极为低劣的铁所锻造的。

  看着这个家伙挥舞着自己的宝剑在那比划着的样子,秦荒忽然露出了一个笑容,“我说尊敬的武士大人,我看您也是用剑中的高手,不如这样吧,我们两个当场比试一场,如果你输了的话就把那匹马送给了在下好吗?”

  这个小离哪里是什么用剑的高手,实际上他的武技就算是刚铎的奴隶市场那边随便拉来一个落魄武士都能够轻松干掉,更不要说是拥有斗气的高手了。秦荒故意这么说显然让这个家伙很受用,他立马满口答应了下来,“好,那如果你输了的话该怎么办?”

  秦荒笑了,从怀中摸出了一个又扁又圆的东西,赫然就是一个帝国官方通用的金币,在阳光下闪着烁烁金光!

  将手中的金币在手上抛了抛,秦荒看着眼睛都瞪直了的佣兵们,“如果我输了的话,那么这个金币就归你了。怎么样?”

  这个小离立马咽了一口口水,天哪,那可是一个金币啊!这个家伙立刻动心了!

  不过,那个骑在马上的团长显然还有些头脑,并没有像这个小离一样见到金子连娘都不认了,他已经翻身下了马,然后往秦荒这边走了过来。

  这个团长翻身下马的动作立刻让秦荒心中一突,那流利的动作,潇洒漂亮的身姿,看上去是那么的熟悉!对了,是御林军!皇家御林军!在帝都的时候,秦荒第一次看见皇家御林军的时候,这些穿戴极为整齐漂亮的军队就给秦荒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因为他们看上去实在是太完美了,就连上马下马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经过精心研究过,将皇家的威仪表现的淋漓尽致!

  可是,这么一个佣兵团的团长,怎么会这么潇洒漂亮的动作?而且看他走路的时候的样子,也完全就是御林军中的战士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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