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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灰狼佣兵团


  灰狼佣兵团驻地离市政广场不远,二人走了十几分钟后就回到驻地,街道旁一座两层楼的水泥岩石砖砌筑的房子,大门外是个门廊,沿着台阶走上门廊,大门是半开启的。

  内森带着史蒂文走进房内,入眼是个大厅,大厅对面还有一道门,通向内院,内院中隐隐传来叮叮叮的刀剑碰撞声音。

  大厅中一侧摆放着一长排皮制沙发,另一侧靠墙是一个写字桌,后面坐着一位女士,她抬头和内森打招呼,同时带着好奇的眼光看着史蒂文。

  “蕾丽莎女士,这是我刚刚招聘的行动外围成员史蒂文先生,他将参加我们的下一次行动,你稍后给他登记一下,现在先带着他到楼上去挑选一间休息室供这位先生使用。”内森打完招呼后对那位女士说道,接着又向史蒂文介绍了佣兵团内务雷丽莎女士。

  雷丽莎女士30多岁,带着白纱头巾,她听后站起来对史蒂文点头招呼道:“请跟我来,史蒂文先生,我带你去楼上。”

  史蒂文朝内森点头后跟着雷丽莎朝大厅一侧的走廊走去,内森在后面开口说道:“史蒂文,你登记完就到后院来。”

  史蒂文点头答应,然后跟着雷丽莎上到二楼,在她的带领下随意挑选了一间卧室,将装着钢臂猎弓的帆布袋放到房间后又跟随雷丽莎回到大厅,在写字桌那里做了登记。

  登记完后史蒂文告别雷丽莎女士来到后院,这是个很大的院子,院子最里面还有个马棚,旁边是一道通往墙外的铁门,四周砌筑着很高的围墙,一些佣兵正在院子一侧的训练场训练,还有两个佣兵在院子中间的操场上持剑比试,正有来有往地打得热闹。

  史蒂文注意到两个比试的佣兵手持的长剑都是未开刃的双手大剑,这种双手剑的剑刃长度达到了1.2米,加上握手总长接近1.5米,未开刃的训练用大剑重量相当惊人,普通武者要挥舞起来都会吃力,更别说用来战斗了。



  墙边附近是一个训练场,内森正站在场边和一个年纪不大的女佣兵说话,训练场中有几个正在举重、练习弓箭的佣兵。

  内森看见史蒂文走进内院,朝他招手示意,史蒂文快步走了过去,内森对他说道:“史蒂文,介绍一下,这位是佣兵团副团长伊迪丝,远程攻击手,擅长弓箭和燧发枪射击,伊迪丝,这是史蒂文,他将作为临时成员加入切桑镇委托任务的行动,算作外围人员。”

  伊迪丝伸出手说道:“你好,史蒂文!听老大说你是穿过蓝沼进入葛兰山地的?!我对你的行动感到敬佩!应该说你的运气很好呢?还是说你拥有令人惊奇的实力?”

  史蒂文伸手轻轻握了握她的手,手感稍显粗糙,也很有力,他心中想到,同时嘴上却说:“伊迪丝小姐,作为一个武者,我具备一定的实力!但很多时候好运气显然更加有用!”

  伊迪丝点头,脸上带着理解的神情说道:“直接叫我伊迪丝吧!把小姐两个字眼去掉好了!作为佣兵团的武者,和小姐女士这样的称呼一点也不搭调!”

  史蒂文点头道:“好的,伊迪丝。”

  这个女战士看起来不到30岁,留着齐颈的栗色短发,鼻梁挺直,皮肤微黑,蓝色的眼睛中透出自信的光芒,有着野性的美。

  这时广场中间两个刚才比试大剑的佣兵停下了比试走了过来,那些刚才训练的佣兵也围了上来。

  一个身材魁梧,膀大腰圆的佣兵发出洪亮的声音问道:“老大!我们团来新成员了?给我们介绍一下!”

  他说完不等内森开口就伸出手和史蒂文握了一下,然后自顾自地介绍起了自己:“我叫乔德!是佣兵团的持盾战士,今后我会在战斗中保护好你!同时也将我的后背交给你!哦!还没问你叫什么?你是远程攻击手还是近战战士?”



  内森用手捏着额头道:“乔德!暂停一下!等我先将他介绍给大家你再和他交流好吗?!”

  说完他不等乔德开口就对众人说道:“这是史蒂文,他是个战士,将作为这次切桑镇事件任务行动的外围成员,史蒂文目前还不是佣兵,但他会参加这次行动,以外围成员的身份参加。”

  他顿了顿,又说道:“现在,我先将今天接到的切桑镇委托介绍一下......”

  内森将切桑镇农场主的委托内容向佣兵团所有成员详细讲述了一番,最后又说道:“我刚才和伊迪丝商量了,我们决定这次行动主要参加者为上次轮空的成员,另外,为保证任务的完成,伊迪丝将参加本次行动,大家对此有没有意见?”

  所有佣兵齐声应答:“没有意见!老大!”

  这时一个佣兵开口说道:“老大!你说这位史蒂文先生将参加本次行动,作为外围人员,但他愿意当厨师兼打杂或当马车夫吗?他毕竟是个武者,我认为让一个武者做那些工作是不恰当的选择!”

  伊迪丝也在旁边问道:“史蒂文,你为什么不加入佣兵团呢?只要通过考核,就能成为佣兵团的正式成员,并可名正言顺地参加委托任务,以佣兵的身份参加行动比起外围人员赚的钱可多得多呢!”

  史蒂文摸了摸鼻子,有些头痛,他不得不说实话:“我有羁绊在身,不可能在墨菲城停留很久,但我现在又急需银郎,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来赚钱,佣兵公会严格限制短期合同,所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路上史蒂文就通过内森了解了一些佣兵团和佣兵的情况,佣兵团招聘的佣兵除了要经过考核外,还必须在公会登记在册,并和佣兵团签订两年以上的合同,这合同同样要在公会备案。

  并且作为佣兵团一方,不允许单方面解除和佣兵签订的合同,反而佣兵个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只要赔尝佣兵团一笔违约金,史蒂文对此感到疑惑,听过内森的解释后他才了解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这样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保护佣兵的权利,在合同双方的地位上,佣兵团无疑处在强势方,如果佣兵在任务中受伤并影响战斗力甚至落下残疾的情况下,佣兵团就不能轻易解除合同,要想这样做的话,就得和对方协商好,支付对方满意的费用后,再由佣兵本人提出来解除合同。

  当然,如果佣兵本人在没有受伤的正常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也是可行的,但那样做的话必然会影响到他的声誉,降低他以后应聘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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