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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餐桌上,庄任翎和简尔芙知道庄挽住在简谦言那里后,便改了主意请求老爷子把庄挽接回来,老爷子把简谦言的话说了一下,餐桌上一下子陷入了静默,只有各自咀嚼吞咽的声音。

  庄任翎心里当然是不自在的,对于他跟庄挽,她宁可信其有,也不能让任何人有机会靠近他,这是她第一眼看见简谦言时就深种下的执念。

  那时年幼,在二哥的婚礼上第一次看见那样恣意漂亮的男孩,红唇雪肤,墨眸幽深,□□岁的年纪,眉目间却有着掌管整个简氏家族的魄力,惊为天人。

  那时她也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想尽各种法子要跟他呆在一起,奈何他从没认真注意过她,庄任翎也是个有毅力的,照样每天去他家找他,尽管每次去的时候都被管家转告说他在自学东西。从七八岁到十二三岁,她听见的他自学的内容,也渐渐从各国语言、各种乐器、天文地理知识之类的,变成她完全陌生的经济投资金融管理之类的。她才惊觉自己与他的距离拉了越来越远。

  有那么一次,她耐不住思念突然跑去找他家,在掩着的门外听见他跟谁说着话,是跟以往完全不同的自在舒意,嗓音里带了完全放松的开怀得意,竟让庄任翎觉得他陌生,又……极其容易接近。

  “…………你丫听不出我刚刚起调错了一个音符吗?你的乐感简直让我对整个世界都绝望。这次可给本少爷竖起耳朵来认真听………放心放心,我的双眼还能经得起你那丑成世界巅峰的耳朵的摧残,而且,本少没兴趣看你耳朵的,竖起来听吧…………”接着响起一阵音调诡谲却格外牵动人情思的小提琴乐曲,动人心魄,如梦如幻。

  庄任翎轻轻推开虚掩着的大门,反应过来后瞬间怔住。

  十二岁的绝色少年,一个人在偌大豪华的客厅里拉着小提琴,松松垮垮的丝质睡袍披在精瘦略显单薄的身上,光着脚、闭着眼,慵懒至极,完全沉醉的模样。而旁边歪着头在听他音乐看他表演的,竟然只是一条雪白的萨摩耶犬。他竟然,在跟一只小狗用如此不防备的语气说话。

  简谦言发觉有人,停了乐曲看着她,凤眸里是平时的冰冷与疏离,但又比平时更尖锐。庄任翎好不容易刚触到了他的玻璃罩子,只一个眼神,就□□脆利落地甩出他自我的世界范围,重新变得遥不可及,变得云里雾里,完全看不清他。

  对着萨摩耶犬可以那般毒舌恣意、放松舒意,为什么对着她对着其他所有人,就永远是一副疏离客气、距离远到恰好就是礼貌的样子。他的世界似乎从来就没人进去,封闭成一个流光溢彩又难以捉摸的自我空间。

  后来庄任翎是仓皇而逃的,但他在空荡荡的客厅沉醉地拉着小提琴的画面,一直留在她脑海,惊鸿一瞥,那是她见过的、一个人最深不可见的孤傲与冷清。即使在往后的岁月里,她再没有那样的荣幸见到他稍稍真实却绝对美丽、致命的模样。

  再后来,没多久的以后,他就移居去了英国。于是她也跟着他的足迹,一心要去英国。而当她终于有理由去英国时,他却早已去了美国沃顿。这是岁月开的玩笑,也是有意的安排。

  又听得简尔芙说今年简谦言要回老宅过,庄任翎的更是如坐针毡,极不舒坦。听二嫂说,自从那年简家的伯父伯母双双逝世后,年幼的简谦言就搬出了那间宅子,所以她从没看过他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如今庄挽,竟然可以去看吗?甚至跟他一起住?

  一夜无梦睡得极香甜,庄挽起来时已经是八点多了,望着天花板眨巴了几下眼睛,还舍不得起床,她觉得这是她来M市后睡得最好的一晚。

  昨晚,简谦言把她按在怀里,沉默着过了足够久,当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快到就要冲出胸腔时,却听得那人低沉又极清晰的一句:“庄挽,谢谢你知道。”长指在她短发间穿插着梳了几下,“还有,谢谢你需要。”

  那时她是怎么反应的?约莫是彻底懵了,又隐约知道他在说什么。动都不敢动,唯恐错过了他的话。

  然而他却没有再说什么,把她稍稍拉开些,让她躺回床上睡觉。经他这么一些突然的动作,庄挽的脑袋早已经打结,极听话地乖乖躺下闭着眼。简谦言帮她盖好被子,好一阵子没了声响,柔和的灯光依旧洒着,庄挽以为他已经出去了,把眼睛眯开一条缝,那人却还在床前,修长清减的身影,凝着神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既然还没睡,就侧过身去。”她甚至听得见他声音里的笑。

  庄挽背对着他,眼角有泪不由分说地顺着眉边滑落,一路滴进天蓝色的枕里。她多幸福啊。

  小时候看过几次李姨给京若讲睡前故事,边讲边轻轻拍背,哄着入睡,她觉得自己在那场景面前快要渺小成灰,没有勇气继续没心没肺地若无其事,后来就搬到隔壁单人间去一个人睡。

  静谧的橘色灯光下,年轻清冷的男人,轻轻拍着被窝里女孩的背,一下一下若有似无,却是按了节奏在拍的。眉目敛着,薄唇抿着,是比哄小孩还认真的。

  这些年她不曾拥有过的,他都在悄无声息地补着;那些年他缺失的,她现在得到就好。

  外面是纷飞的漫天大雪,无声细腻而温柔,世间仿佛一片纯白,所有的缺与憾、黑与乱、脏与祸、过错与错过,都被掩埋在纯白的雪里。只要雪不融化,看起来就没什么不美好。

  庄挽洗漱好出了房间时,客厅里没人,阳光斜斜刺进来,连带着她的心里也敞亮无比,昨日之事不知暂时消匿在心房哪个角落了。

  阿姨过来喊她去吃早饭,她问小舅有没有吃过,阿姨指了指楼上说:“简先生喝了杯咖啡后就一直没下楼,要不小挽吃完后上去喊喊?”

  庄挽匆匆喝了几口燕麦粥,上了楼去找他。她虽然来过几次他这栋别墅,却是从没上过二楼来的。找了好几个房间才在阁楼处看见那人蹲着身子不知在擦拭着什么。

  “小舅,下去吃早饭么?”

  简谦言没回头,招了招手让她过来。庄挽过去在他旁边蹲下,原来他手里拿的是一把古旧深色的小提琴,琴身精致,花纹繁复,定是个价值不菲的。他看着琴,墨色的眸,隐隐有不知名的光在流动,“家父送给家母的定情之物。下午回老宅,它跟着一起回去。”

  庄挽瞧他挑了挑眉的魅惑样子,知道这琴对他是珍贵的,留有深厚情谊的。跟着点了点头说:“真好看。”

  简谦言侧头朝她扬起凤眸,“我也觉得好看,可惜就是重了点。”

  下午回他老宅,庄挽抱着这把小提琴时,她才领悟到他说的‘重了点’是怎样的重,手臂都酸了,确定不是金啊银啊之类的做成的吗?还不让司机帮忙拿,偏偏要她拿,这不是存了心要重死她么?

  古朴传统的大院宅子,瞧着像迷宫一般七拐八绕的,庄挽一心只顾着如何寻找最合适的姿势手法来拿琴,好使得自己拿着不那么重。那人却一反平常的话少,时不时给她指了指宅内的特色景致和摆设让她看。庄挽勉强忽略着自己手臂的酸痛,笑着说这个好看,哎那个也不错…………终于绕了一圈后她觉得不对劲,停下来抱着琴问他:“小舅,我们刚刚不是走过这里了吗?”

  那人偏了偏头,笑容里是染了夕阳色彩的玩味,“这里进去就是正屋,刚刚我们是在参观。”

  庄挽不可思议地瞪大了乌黑的眼,一副我情愿相信你是不知道这把琴有多重也不愿相信你是故意让我这么痛苦的表情。

  简谦言终于如她所愿把琴拿了过去。她不知道,这把琴不止是上一辈人的定情信物,更是他童年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重量,除他之外,他是万不愿轻易被其他人所感受、所承载的。

  从前有个少年玩闹着从他手里把这把琴抢了过去,他眼里着了火焰般一把夺过来,对那少年冰冷的话语至今还被方流他们记着。

  “褚遇寒你丫配吗?!”

  就是那样一句话,牵扯出年少里红了眼、葬了心、埋在骨里、永远理不清的颠倒与荒唐情谊。

  宅子是常年有人看管清洁的,庄挽进去后看见堂里的固定电话,问简谦言能不能用,那人却把自己的手机递了过来,庄挽眉开眼笑地说‘谢谢小舅’。

  给程安安拨过去,还没问她什么事呢,她就在电话那头吼着说庄小挽你可算来电话了,还以为你被你小舅拐去卖了呢!

  庄挽汗,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在我小舅这儿?

  那姑娘继续吼,还不是问了你家里人,上次是你哥接的电话,他说你可能一整个春节都在你小舅那里过。

  哥?庄听辰吗?他这么自称的?庄挽摇了摇头觉得不可能。

  “庄小挽,昨天顾飞扬打电话来问,春节过后趁没开学时要不要一起去野营,反正我是满口答应了,你也一起呗,整天在家写作业会闷的。”

  庄挽想起以前在小镇一个人背着画架去写生那种怡然感受来,心里自然是怀念又向往的,却也不敢应得太满,“我看看。”

  程安安又急了,吼着,有什么好看的,我就跟他说你去,还有还有除夕要快乐哦。

  ‘啪’一声挂了电话,庄挽无奈又好笑,他们两人的诡计她怎么会不知道,多半是听了些她的事情,商量好了要让她开心些的。

  可他们不知道,一夜大雪,是有人陪着她入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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