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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云集景从趋若鹜 四


  夏初的清晨,林鸟喧闹,朝阳慢升。天上云幕低垂,半边天都是灰蒙蒙的。

  大队人马排着并不整齐的队列,在军官和皮鞭的喝骂声中前进。走在最前面的是步队,左右各有一小队马队。

  他们多半穿着胸前带“兵”字“勇”字的对襟蜈蚣服,头上戴着红缨凉帽,手里拿着红缨枪,腰间还挂着把腰刀。在他们身后,是力夫推着劈山炮,小炮,然后是火枪部队。跟着才是马队护卫者中军。

  很多人都是没精打采的。

  “都快点。没吃早饭啊?等剿灭了这群反贼,朝廷封赏下来了,吃香的喝辣的!再这么磨磨唧唧的,抢钱抢粮抢娘们的事儿,可就没你们的份儿了!”朱大彪和其他军官骂骂咧咧的吼道。

  “这里地势真是险要。”姚文龙看了看两侧,“要是有人埋伏在两侧,还真有点麻烦。对了,这怎么没鸟叫。”

  两边都是高山密林,只有一条进出通道,可不是险要么。这山有十丈高,草木繁盛。确实是兵书里说的,适合埋伏的地方。

  “我们这么多人路过,还鸟,鸟毛都没。我的参将大人,你就放心吧。先不说那些泥腿子懂不懂兵法,就算他们有埋伏,我们这么多枪炮,还怕他们?不就是千把号人么,一人吐口唾沫,淹都给他淹死了。”朱易哈哈大笑。“大彪,让这些大头兵走快点,这磨蹭到什么时候!”

  石忆达猫在山头,看着下面一波又一波的清兵,心头紧张反而慢慢淡了下来。

  这清兵领兵的还真是个蠢材,到底是自信还是自大,居然连派斥候搜索左右都不知道。按照府主所言,行军途中,斥候至少要放出五里。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也就罢了,他还将炮放在最前,马队护卫中军。

  山上所有人都埋伏好了,准备了滚石檑木、沙土、灶灰、柴禾等等。人马分为三队,一队埋伏左边,一队埋伏右边。还有五十人持军旗,等关键的时候,诈作援军,从左右各处搅动声势。

  所有人都衔枚,也就是嘴里放根小木棍,军官也不例外。这是为了防止士兵发出声音。从黑水营存在起,新兵就是衔枚睡觉,军中不许喧哗,特别是晚上。也只有王摩新编的义勇营无奈之下,没有这样做。

  石忆达耐心的等着,等到炮队过了,他突然下令,敲了敲身边的司号员。

  唢呐声响起,两侧的山林大批人影浮现,擂石滚木轰隆隆的朝着山下砸去。不仅如此,简陋的竹木投矛也朝着下面投了下去。

  一下子,人仰马翻,下面乱成一团,大队队伍一分为二,炮队直接和马队步队分割开来。

  下一刻,更有火光浮现,一团团蜂巢似得不明物体朝着下面扔了过来。

  “不要乱,不要乱!火枪给我列队。”姚文龙大吼倒。

  空中突然有灰洒落,沙土落入了马眼,马队直接惊了,到处乱跑。好多清兵就直接懵了。他们是来升官发财的,不是来被埋伏的。

  终于,火枪响起,零星而散乱的朝着两侧的山林开枪。

  “杀奴复汉,跟我冲!”王大虎扬起手中鬼头大刀,带头向着山下冲了出去。

  其他人也跟着他冲了出去。

  这些数月前还是农民的青壮,都是因义而起,云集景从。他们刚进华夏军就被灌输了军纪为何。何况,无论是先进的,还是后进的,都知道军政府分田的事儿,都听说过先前立功的那些人封赏的事儿。在对付其他盗贼和地主乡绅的时候,他们又锻炼了队伍。甚至,每天晚上还必须强制学习文字。

  这样的兵,即使是手无寸铁,也是不可轻犯。

  “冲散他们,打乱他们,谁抵抗的最狠就先杀了谁。”这是石忆达站前就吩咐好的方针。

  他们不列方阵,否则,这种距离,根本就是火枪的活靶子,只能乱战。将火枪大部分堵在包围圈里,近战斩碎他们。杀掉最凶狠的那批敌人,打怕腿软的其他人。那么,这场仗胜了一大半了。

  在狭长的山谷,人挤人,石头隔断了威胁最大的炮队。马队被人夹在中间没法跑动冲刺。火枪倒是能用,问题是容易误伤自己人不说,没有列队射击的火枪杀伤率能高到哪去?

  抬起手铳,一枪崩死一个反贼,姚文龙黑着脸破口大骂:“人呢,都死光了?给我列队反击啊!”

  “保护我,保护我!”朱易狼狈的趴在马身上,声嘶力竭的大叫起来。

  王大虎的无当营真不是盖的。上到王大虎,下到小兵兵,都保持了他那种势若疯虎,勇无可当的作战风格。他们手拿破虏枪,三人一组,三组一排,听从排长的指挥,指哪刺哪,到处都是被他们串成血葫芦的清兵。

  “砰砰砰!”一阵火枪声响起,冲的最前的几排战士,直挺挺的倒了下去,正在和他们抵抗的清兵也被误伤,栽倒了下去。

  “阿龙,汉奸,我杀了你啊!”吴文举看着和自己的同宗兄弟就这么被火枪命中,人事不省,顿时整个人就狂暴了。

  他掏出柳叶刀,瞄准了开枪的清兵,一人赏了一把催命刀,然后,挥舞着手中铁枪,大吼一声,反冲着扫飞几名拦路清兵。

  比起无当营,石忆达和他麾下的将士则是另一个作战风格。他们总是用最省力最狡猾的方式战斗。

  “战场上没有卑鄙无耻,你和你的战友活着,敌人死了,这就是最大的胜利。”这是石忆达自己对战争的总结。所以他佩服石达开,也瞧不起石达开。

  他敬佩韩信、霍去病、耿恭、张巡等人,敬佩的是他们的兵法,而不是他们整个人。他最敬佩的是孙武。

  无敌于天下,功成而全身而退,这才是真正的兵家。

  “甲连,锋阵,分割敌军。”石忆达大吼道。

  整个战场都乱了,各自为战。他开始想的降低敌军战斗力的办法确实有用,只是,敌人火器实在太多,一旦不顾自家伤亡硬拼,华夏军的伤亡就大了。

  “嗯?”石忆达眼睛一尖,忽然看见了敌军主将的位置。“跟我来!”

  他下意识的就决定擒贼擒王。但现在混战成一片,喊杀声不断,就算是衔枚,也根本没多少自己人听到他的叫喊。他武艺尚可,但真的不是战场上斩将夺旗的锋将。

  这次突击,他们没有留预备队,而是孤注一掷,全军压上。否则,石忆达会选择留下,发号施令。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只能边前进边呼喊身边的自己人。可所有人都脑袋充血杀上兴头,哪里会听他的,要不是他闪得快,恐怕还要被自己人给误伤。

  “把这些石头弄开,向敌人开炮啊!”走在最前面的清兵急的跳脚。

  “大人,不能啊,里面还有我们自己兄弟,还有参将大人他们,这万一要是误伤了的话……”炮队的炮手一个个脸都绿了,谁都不敢下手。

  “该死的,先把石头弄开!轰人不行,轰石头行不行!”一旁的炮队把总恨不得当场杀几个人祭旗,这群笨蛋。

  “杀奴复汉!”一个半大小子拿了个藤蔓加竹子做的盾牌,虎头虎脑的朝着清兵撞了过去。“监军官,别忘了我的功劳,我这次一定要立个个人九等功!”

  他叫王动,今年才16岁,但是,已经是起码四年的老山贼,又跟着石忆达混,贼精贼精的。

  “哇,补子官!”王动眼睛一间,忽然发现,自己十五丈开外,有几个穿着补子长褂,带着红缨翎帽的清官骑在马上。

  他脑珠子一转,杀小兵有啥意思,要杀就杀清狗的大官。

  可他自己手里只有一柄百辟刀和一个自己做的盾,这么多人,怎么杀得过去。

  他看到地上死掉清兵掉落的枪,突然眼睛一亮。

  早在山寨的时候,他就会用枪。只可惜新加入华夏军,他们倒是也教人用枪,就是不给大伙儿配枪。否则,一阵排枪下去,哪里还轮得到这些清兵闹腾。

  王动想也没想,从地上摸了一杆火枪,又从死人身上掏了一些子弹。然后,熟练的上子弹,瞄准,啪的一枪就干死一个当官的。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种绣海马补子的应该是个外委把总。搞死这群当官的,怎么也得给家里置办几十亩勋田。

  想到这里,王动又瞄准了另一个补子。

  骑大马,穿补子的,在他眼中,就是活生生的移动勋田!

  “小心!”旁边一个自己人一下撞飞王动,一枚弹丸从他身边飞过。原来是对面的一个清兵瞄准了王动。

  “大哥,谢了。”王动一边道谢,一边瞄准准备打他的那清兵,一枪就崩了出去。

  石忆达眼睛一亮:“你枪法这么准?”

  “当然,我娘是猎户嘛。我爹还是逃亡绿营兵呢。”王动随口答了句,一边继续上子弹。

  “好,弄死那几个当官的!回去我给你请功!”

  “你谁啊,军法官会给我记功的。赶紧杀贼,别管我!”王动很臭屁的吼了句,然后猫着腰前进。“我到前面去,准头好点。”

  双方将士都为对方的战力而心惊。还好地形让清兵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但装备优势又抵消了华夏军的纪律优势。

  战事胶着,对于清营的参将姚文龙而言,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打得这么狠的反贼。他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些反贼像是与清兵有杀父之仇一般,如此舍身忘命。

  杀奴复汉?真的就那么有吸引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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