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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于蕾喜欢岳云宇,从小就喜欢。一年级的时候大家都在新年的时候送贺卡,于蕾偷偷送了岳云宇一张画着黑白色小猫咪的卡片。二年级的时候于蕾写了第一篇日记,记下了第一个名字岳云宇。三年级的时候岳云宇说要成为一个武术家,于蕾默默扎马步走木桩。五年级的时候岳云宇说不想再学习了,要专心武道,于蕾就在每天放学后绕半小时的路经过武馆,为了瞥一眼岳云宇。

  初中的时候别的女孩子都学习唱歌、舞蹈,攒钱买衣服,于蕾默默的扎马步存钱买沙袋,在放学后绕很远的路经过武馆。每天睡觉前于蕾会默默在心中勾画岳云宇的样子,有时候还会背一首诗歌,她觉得诗歌里有她的梦,有他和她的影子。十六岁时,于蕾班上的同学为她念洛神赋,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她就只是笑笑,依然默默唱她的歌,背她的诗,练她的拳,念他的人。没人知道她喜欢岳云宇。没人知道岳云宇参军了。

  后来联盟对北秦开战了,联盟境内的北秦人被送进了集中营,于蕾也被迫中断了学业和家人一起进了集中营。联盟的伟大议会说年轻人可以戴罪立功,用战火洗去低劣的血统,于是于蕾从集中营进入了部队,这时候的她已经十八岁了。

  她不明白北秦人为什么就是低劣血统,她不明白那些每天找各种借口接近她的长官们究竟哪里比她高等,她拒绝认清自己血统的低劣拒绝长官们的暗示,于是她被送往前线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探测辐射变化、侦查空间波动、抓捕空间异兽、刺杀北秦领袖,每个任务都九死一生十死无生,但于蕾活下来了并且成为了A级战士,因为她是低劣的北秦人,因为她的家人在集中营,她必须活下来才能用鲜血洗去“低劣”,才能拯救家人。直到有一天,当她刺杀北秦领袖失败而回,议会书面通知她,她的家人所在的集中营被战火波及,所有人已失踪。她觉得天都塌了。

  于蕾觉得自己仿佛如乱世中的浮萍,没有根没有家,生无可念生无可恋,直到她忽然听说联盟有个A级特种小队的队长叫岳云宇。

  于蕾再次见到岳云宇是在联盟大盘蛇岭前线战区的指挥部门口,可是令她震惊的是,面前这个人真的是岳云宇吗?他白皙的面庞为什么是暗绿色的,他曾经碧蓝如海一般的双眼为什么是血红色的,曾经镇定执着追求武道的岳云宇怎会如此时般癫狂!

  “你就是洛神的轻云流风?”岳云宇用血红的眸子盯着于蕾的双眼,在他的眼中于蕾看不到熟悉的温暖坚韧,充斥其中的只有邪魅与疯狂。

  此时的岳云宇赤裸着上身,腿上穿着暗蓝色的迷彩野战裤,脚上一双黑色的钛合金战靴,腰带上缠着特种子弹链,背着一把仿佛锤子样的步枪。他的肌肉和脸庞透着棕绿色,在右脸上有一条从额头越过眼睛延伸至脸颊的伤疤。

  “是。”于蕾望着岳云宇轻轻的说。没人能听出她声音中的酸涩。

  猛的,岳云宇埋首一个摆拳袭来,于蕾轻轻后跳闪过,岳云宇却停也不停,纵身前踢右拳蓄势而出,于蕾闪无可闪避无可避,抬腿接住岳云宇的前踢,旋身一脚踏在岳云宇轰出的右拳上,此时于蕾的脑中一瞬间闪过的却是上学时候读过的诗句: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记得那时候的天总是那么蓝,武馆旁的丁香花开得正香。迎面而来的是岳云宇自下而上的肘击,于蕾抬腿下劈脑中忆起下一句,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记起那时候终于攒够了买沙袋的钱,一想到可以和喜欢的人做同样的事情,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下劈撞上肘击两人各自飞退一步,岳云宇疾速上步转身后踹,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诗句不停的从于蕾记忆中涌出,她轻轻的如一缕烟般翻身而起,落下时正踏在岳云宇的旋身勾拳上。棕绿色的拳与白色钢靴相击,空气中炸起一道猛烈的冲击波,震得指挥部外墙上的砖石纷纷落下。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于蕾默默想。

  “哈哈哈哈哈,记住我巅峰狂拳!下次一定要与你一较高低!”岳云宇大笑着转身离去。笑声中充满了嗜血与癫狂。

  于蕾的心乱了,这是当年那个岳云宇吗,那个最喜欢的岳云宇吗?她想追上去告诉她,她是当年送他小猫贺卡,在武馆外看他练拳的于蕾啊。她想追上去问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变成如今的样子。她想和他在坐在树下告诉他集中营的事情。她想。但她只是默默的站在那,望着纪云宇的身影越来越小,消失在夕阳的丛林中。

  “他也要进大盘蛇岭吗?”于蕾默默想。

  联盟大盘蛇岭的指挥官傅鹰震怒非常,一个月以来他的部队损失了两万人,虽然其中有一半以上是缺乏训练的劣等人种,但其中有两千人是最精锐的D级战士组成的精英部队,他们经过了严格训练装备有强大先进的丛林武器,可是这么强大的队伍仿佛投入大海的小石子,连个声音都没有就从大盘蛇岭消失了。而浪费了无数人力财力战斗力,渗透过盘蛇岭的辐射与生化部队,也不见给北秦人带来什么杀伤。甚至派出去的三支B级战士带队的特种小队都一去无回。

  傅鹰是个典型的联盟军人,高等沙曼血统、严谨、坚定、受过联盟高等军事教育,指挥作战刚健硬朗,工作认真谨慎。他常常深夜都在专注地研究着地图,依靠咖啡和雪茄度过一个个战场的不眠之夜。他的嗜好是不停的画联盟到北秦首都的等比例地图,他的军官们都称呼他科学军事家。

  傅鹰良好的行为举止以及纯正的沙曼血统让他非常受伟大议会长老们的欢迎,而他本人把所有的关注都给了他的士兵。这次攻击大盘蛇山岭的计划一开始他就持有反对态度,但联盟元帅认为大盘蛇岭一鼓而下,傅鹰必须遵从元帅的命令。开始很顺利,但从上个月士兵们就报告说北秦的部队一下子强大了起来,频频成建制的消灭他们在丛林中的作战部队,据幸存的士兵称,北秦部队行踪诡秘,火力异常惊人的准确凶猛,往往一开始他们就陷入突然性的重火力打击,短时间被打掉所有曲射火力和重火力,然后出现大部队围歼他们。而在大盘蛇岭活跃的特种小队,全部损失殆尽也没有得到北秦部队的具体信息。

  巨大的损失使得傅鹰心痛不已,元帅的命令又不可违抗。傅鹰只好借助伟大议会长老的关爱,调来联盟A级战斗序列的狂拳小队、洛神小队和C级战斗团“钢人”,希望能配合手中的战斗部队彻底拿下大盘蛇岭。

  “通知部队,72小时后进入大盘蛇岭,我要横扫北秦人!”傅鹰望着远处的山脉缓缓下令。

  还有三天就要进入大盘蛇岭了,于蕾默默坐在自己的营房里擦拭战刀,她不喜欢热武器,因为只有使用拳脚时才能想起心中的那个人,感受到那种同在太阳底下挥拳的幸福。然而现在,她的梦碎了、家破了,过往的人生已再无可追忆之事无可恋之人。“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于蕾低声自语,一种锥心刻骨的痛与孤独直沁心扉,既然遇见你如此让人痛苦,为何还要遇见你。思念从甜蜜和温暖变成此时的疲惫与痛苦,却还是无法忘却。无法忘却过去平凡的生活、温暖的家庭、稚嫩而真挚的情感,究竟是血统的错还是战争的错?是谁的错?

  乌黑的战刀冰冷而坚硬,仿佛眼下的人生,仿佛身躯中渐冷的心。这一生本想和家人团圆而坐,本想就那么平凡而平淡的生活、思念、老去。老得再也不能动的时候静静翻看少时的日记,思念那些午夜梦回的身影,唱那些泛黄的歌,读那些古老的诗。

  然而,家没有了,人也没有了。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太阳落下,月亮没有升起,营房里没有光,于蕾慢慢的将刀身贴在脸上,孤独的刀孤单的人。白衣白裙白靴,在如此的黑夜,也如刀一般黑暗而寒冷。然而心呢?如果心也一样冷那为什么痛呢,如果未来一如此黑暗,那为什么自己还想要光呢。集中营消失了不代表人不在了,记忆中的岳云宇死了不代表爱死了。喜欢的是那个记忆中的人,要找的是失踪了的家。

  黑暗中,于蕾慢慢握紧刀。

  她是最美丽的浪花,

  她是泪水后面的酸甜,

  她是所有飘扬的沉淀的爱,

  她是天空里或明或暗的光,

  她是湛蓝她是金黄,

  她是带着笑的雨,

  她是荷塘里面娇艳的粉红,

  她是身体里无比柔软的疼,

  她是最白的雪里面的蓝,

  她是最深的夜里面的香,

  她是杜鹃花里的红,

  她是吹过春天的风,

  她是最远最近最淡最明的星辰,

  她是遥望远方的思恋,

  她是比月光还美的人,

  她是所有理想透明的翅膀,

  她是梦里面依稀摇曳的涟漪,

  她是过了奈何桥仍然回望的眼,

  她是一直一直的仰望,

  到世界枯萎,

  到时间尽头,

  她是,

  妈妈。

  “妈妈,我一定要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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