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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 劝君少饮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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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穷人家的孩子。

  我不嫉妒富人子女的生活。

  我羡慕、向往这种生活。跻身于这群富人子女的圈子里,我也不感到自卑。因为我深信,这些人的今天,一定会是我的未来。

  有那么些人,傍上了有钱的女人,就忘乎所以,完全忘记自己是谁了。

  我很感激,难得何静看得起我,把我当成了自己信任的男人,让我有缘参与了这个有钱人的悠闲奢侈的氛围。

  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很清楚我是个什么东西。我不会忘记丽丽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我离开她的。

  你傍上的是有钱的女人,钱是别人的。别人宠爱你,你可以过富人的生活,倘若有朝一日失宠,那该是什么情况呢?

  陈哥有次跟我促膝交心,给我讲了他自己的故事。

  他的童年是很心酸的。父母都是文工团的知青,后来父亲被关进牛棚,母亲跟父亲离婚划清了界线,自己跟一个省城的工人过日子去了,连个枕头都没舍得留下。

  陈哥的童年是缺乏母爱滋润的。从小对母爱的想往,根深蒂固。虽然,没有母爱的孩子,野性刚烈,但内心的脆弱,犹如一颗蓄势待发的火苗。

  18岁,陈哥恋爱了。

  经常跟学校里的二代们斗勇斗狠,满身心的伤痕累累。然而,他那敢于跟权威叫板对抗的气质,激起了一富二代女孩的钦慕,于是,陈哥沉溺了。

  母性的抚慰加上富足的待遇,使陈哥忘乎所以,满以为自己会跟着这女孩吃香喝辣过一辈子呢,可好景不长,两年后,这女孩劈腿了,跟一个矿老板如胶似漆。

  陈哥一下子从米箩掉进了糠箩,过回了自己穷人孩子的生活。

  失去爱情、失去母性的温暖、失去物质依赖的感觉,深深扎根在陈哥的心坎里。

  后来陈哥重新过上了争地皮抢地盘的流氓混混、刀尖上舔血的生活。这种生活的胜者,是属于好勇斗狠、不怕死、敢打敢拼有智慧的强者的。陈哥就是这样的人。

  后来,地盘争下来了,租门面开录像厅、酒吧、歌舞厅,陈哥已然是个小有身份地位举足轻重的街头老大了。

  后来,陈哥的前女友家道中落,更悲剧的是矿老板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一脚将这女人踢开了。

  当这女人嘴唇乌紫,一脸暗青,回来找陈哥的时候,陈哥并没唾弃。遗憾的是,这女人吸#毒成瘾,中毒太深,没多久就死去了。

  后来,陈哥每次落魄的时候,总会捡起自己过往的酸苦,每次醉酒了,就控制不住想要唱那首令人泪催的《把悲伤留给自己》,借以发泄内心的脆弱与无助。

  陈哥跟我说:“清泉兄弟,男人的一生,不能依赖别人。只有你自己可以信任和依赖。自己辛苦努力,打拼下来的,才是真实的,别人给你的都只是虚妄。不要去找那些有钱的女人,吃软饭过日子,不是一个有志气的男人,这样的男人,社会排斥,亲朋唾弃,等到你的那根稻草沉没,你自己也就变成粪草垃圾了……”

  那是我跟丽丽恋爱后不久,陈哥跟我的一次倾心交谈。我那时哪里听得进这些东西?

  沉迷在爱情的迷汤里,很少有人会听得进别人掏心窝子的劝诫的。

  我从小也是缺爱的孩子。我羡慕别人的成长,有父爱的陪伴与呵护。跟丽丽恋爱的那些日子里,我得到了关爱、呵护与嘉许。于是,我把爱情当成了人生的全部,沉溺其中。

  可丽丽第一次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感觉天塌地陷,直到最后,分手已然成为了事实,我整个的精神崩溃了。

  我很幸运。

  跟丽丽分手了,我还有一个朋友张子房关心我,更没想到,会有何静这样的女人走进我的人生。

  这两人的出现,使得我幸运地从失恋的阴霾里,悄然地被救赎了出来。

  试想,如果没有这两人出现在我的人生里,让我独自面对那撕心欲裂的失恋现实,那该是何等的煎熬?

  然而,何静的出现,并没让我忘乎所以。

  我这个时候才认真反刍,这一路走来,陈哥对我的尊尊教诲及劝导。我必须冷静地看待我跟何静的这段交往。

  我不能依赖何静,我需要回到我的世界里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蹦跶、打拼。

  ……

  吃烤肉串、喝名酒的氛围是快乐狂野的。

  女人喝红酒,男人喝白的。

  莎莎在整个人群里最为活跃。每一杯酒的端起、下肚,她都能为之寄予说辞,赋予独特的意义:

  “来来来!为了何静重回我们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大家举杯!干……”

  “来来来!为了何静漂泊的心灵找到了归宿——干杯!……”

  “为了莫愁姐姐的新书出版,干杯!”

  “为了王燕的脱单干杯!”

  ……

  几杯酒下肚,惆怅骤起。

  对丽丽的思念牵挂总是在无人的时候,或者经酒精刺激之后,悄然袭上心头。

  我在这里喝酒作乐,我的丽丽在干嘛呢?没有我陪伴的这些日子里,她是怎么度过的呢?会不会整日里不思茶饭以泪洗面呢?

  身边的众位二代们,嬉笑自在,有钱人,没有忧虑,不用惆怅。

  只有穷人,在外吃喝的时候,莫名的挂念家里一脸饥饿嗷嗷待哺的亲人。

  ……

  莎莎的男友,是个粗糙狂放、财大气粗、目中无人的狂妄之辈。几口马尿下肚,那种天下唯我独尊的秉性暴露无遗。

  我自己心事重重,边纠结于心事边喝闷酒。这哥们却满嘴喷粪。

  他也附庸风雅,举酒邀杯。

  捋摩着胸口黑乎乎一片的胸毛,胸脯子拍得山响,举起酒杯大了舌头:“来……来来来……为了我的这身……与众不同……干杯!”

  我心里不爽了:去你二大爷的!就这身还没完全进化的德性,也要举杯庆贺?!你谁呀?

  我懒得举杯。

  莎莎的男友,这个叫周志远的哥们不高兴了。斜睨了眼睛看我:“清……泉兄!不给……面子?!”

  我摸摸脑门,眯西了眼睛看他,违心地说:“志远兄弟,清泉肚量有限——这酒太烈,不能再喝了。见谅见谅……”

  周志远一脸的不爽。

  过了一阵,这哥们举起酒杯:“来……来来!是……站着……撒尿的……都……举起来!”

  我一阵凌乱。这小子,说话怎么那么口无遮拦?

  我不跟你计较。我也懒得举杯。

  周志远“吱溜”把酒咽下,“咯”翻了一个酒嗝,扭头睨视我:“清……泉兄!蹲……着撒尿……的?”

  我有一秒的冲动,想要往这一脸的不屑来那么一下,转过念头一想:不能!尼玛的,这什么场合?岂能造次?

  我朗然:“哈哈哈!志远兄弟,你别激我,没用!……你觉得是做一个翻肠倒肚呕吐、洋相百出的男人好受呢?还是做一个被人误以为蹲着撒尿的男人好受些呢?——酒这东西哈,能少喝一杯就少喝一杯吧!”

  周志远表情轻蔑:“我……更愿做……一个站着……撒尿的男人,也……不愿做……一个蹲着……撒尿的……男人!”

  不可理喻!我向众人拱手:“诸位,你们慢慢喝着,我透透风去!失陪!”

  我骤然起身,走出马蹄圈,望暮色笼罩的草坡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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