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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章 拼命三枪


  面对还算像个对手的封宏新,将臣也没有如刚才那般故意蔑视。[燃^文^书库][www].[774][buy].[com]【燃文书库(7764)】

  人皇剑在手,等待着对方展开的攻势。

  拼命三枪封宏新这个名字,在中州城的人印象中,是一个草根中崛起的天才武者。

  他出生中州城本地,自幼无母,家中只有一个酒鬼老父。

  据说他的酒鬼老父,年轻时也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天才武者,只不过因为后面他的妻子,被自己一个当作亲兄弟一般的结拜兄弟给奸-杀。他自己在起初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凶手废了筋脉。

  之后那兄弟霸凌了他的家产,其老父带着年幼的封宏新露宿街头行乞,整日讨酒,浑噩度日。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封宏新不仅没有堕落,反而自甘奋勇,拼搏向上。终获一名自由武王级强者看中,收为徒弟。

  之后,更是灭了那个奸其母,废其父的凶手满门,夺回家产。

  只可惜,其老父恶疾入骨,在那凶手被灭满门后不久,便也含笑九泉!

  再之后,封宏新变卖了那些家产,散给年幼那几个在他老父神志不清的时候,照料过他的老乞丐。自己则靠着一把祖传短枪,浪迹天涯。

  听说,他的那个武王师傅,一共只教过他三式武技------

  一抢要命。

  二枪夺命。

  三枪拼命。

  便靠着这三式武技,封宏新混得风生水起,日月交界五大巅峰公会都曾向其抛出过橄榄枝,但都被他拒绝。

  曾有人问他:“为什么你不愿加入五大巅峰公会,以你的实力,不管加入哪个,必然都会得到着重的培养。你那还用为了喝瓶好点的酒,而去杀一个也许能要你命的人?”

  他这样回答那个人:“我宁愿做一只孤独无拘的野鸡,也不愿做一只关在笼中的金丝雀。我杀人,并不仅仅是为了喝更好的酒,也是为了救更多的人。既然我已经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那就不怕有更多的罪孽加身!”

  封宏新做杀人生意有两个条件。

  第一个;雇主没钱的不接。

  第二个;自己钱够的时候不接。

  这次魔法师公会整整花了两百万金币,加一瓶百年紫葡萄酒才请动了他出手。

  “阁下小心,我要出手了!”

  封宏新只会三招,一旦出手,也只有这三招。

  “------一枪要命!!!”

  短枪于手间一转,封宏新身形变幻,枪影相叠一圈,由上至下,连弓弩似的“突突”攻击而出。

  这枪影来得太密,分不清虚实,将臣眉头上挑,脑内神识蓦然扫出。

  神识一经扫射,但感那密集的枪影之中,那把真正的短枪顿时无所遁形。

  人皇剑笔直地刺出,“叮”的一声,封宏新不断变幻的身形便是一顿。

  那些密集的枪影穿入将臣的身体之中,却是连他的衣角都没破坏分毫。

  接着,那些枪影湮失,几点火星迸起。众人定睛看去,只见擂台之上,将臣刺出的剑,剑尖恰好刺在了封宏新手中短枪的枪尖之上。

  封宏新快速挪后几步,握着枪的手不觉的麻了麻,暗惊道:“此人好可怕的感知能力,竟然能在那么短的一瞬间,就能识破到我真正的攻击点!!!”

  将臣也暗暗吃惊:“没想这家伙的战斗本能是我见过最高的一个,这一剑我原以为能后发制人,没想到,竟被他给挡下来了!!!”

  两者都为对方的反应力而吃惊,不同的是,将臣有神识辅助,而封宏新,则完全是靠着自己无数次生与死历练的经验判断。

  “阁下好眼力,那就请试试我这第二招------”封宏新古雅一笑,丝毫看不出他暗中的想法,喝道:“------二枪夺命!!!”

  身形再次变幻,不过这次,封宏新身形变幻之时,攻击的路线却始终保持着一条直线。

  既敢号称【夺命】,必有其刁厉之处。

  在将臣的眼中,此时的封宏新虽以直线冲来,但在神识的辅助下,他几乎每迈出一步,从头到脚都转动着二十八个变化。

  每一个变化都在迷惑着敌人,时缓时慢,严重折磨人感官神经!

  “------无式!!!”

  又是无式,没办法,封宏新还有三式武技。然而将臣比他更穷,除了无式这一招,其他的招式,根本无法使用。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不管封宏新有成千上万种变化,将臣只锁定他一处变化,用最快剑,直接将他其它全部的变化搁浅。

  这就好比一把火力全开的加特林,因为一个空弹壳没有弹出卡在了枪管中,那多余的子弹都得停火。否则继续扣动扳机,敌人打不死,很可能因为卡壳走火要了自己的性命!

  金色的锋芒切开了封宏新的锁骨,令他从头到脚的变化一时全都僵住……

  然而,此次将臣失策了。

  本以为可以再次逼退封宏新的一招,虽然做到了,但却未能奏效。

  “------三枪拼命!!!”

  脖颈部位受伤,十个人有九个人都会非常的在意谨慎。

  可封宏新的身体在一僵过后,居是顾都不顾一眼伤口的情况,直接运转全部的劲气,倏忽贴近……

  没错,将臣忘了刚才台下那些观众看到封宏新后呼喊的外号;拼命三枪。

  前面的两枪,要命和夺命,都是为了取敌性命。

  而这最后一枪,正是在要不了敌人命,用来和敌人拼命的!

  矮的怕高的,高的怕凶的,凶的怕傻的,傻的怕不要命的。

  地球之时,一次次的战斗告诉将臣一个道理,健全的敌人是不可怕的。

  真正可怕的是那些缺胳膊断腿,徘徊在死亡边缘的敌人。

  因为那样的人,已经都不打算活命,更不打算让敌人活命。

  故而他们就会以命拼命,拼一个不亏,拼两个赚到。

  往往只有见到这样的敌人,你才会发觉生命是多么的值得敬畏!

  眼目下,这拼尽全力使出最后一枪的封宏新------

  正给了将臣这一种久违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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