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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年少的喜欢,一辈子的欢喜


  “我这朋友呢,我们叫他小明吧,小明呢,他今天无意间在自己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那里发现了一封信,他那朋友呢,是个女生。

  那封信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给拿了回家,回家一看那是个情书。

  看完那情书以后,他就特别生气,但是他也不知道他为啥生气,反正就是很烦,哪哪都不爽。”

  “妈,你说小明这是咋了?”

  何姝和陈建设眼神碰到了一起,多年的夫妻默契让他们明白了彼此眼神中蕴含的意义。

  儿子有喜欢的人了!

  不过,这从小一起长大,这是小秋呢,还是薇薇呢?

  “妈?”

  “啊……哦。”何姝回神,看了一眼儿子,果然,青春期到了,就跟公猫到了春天似的,开始有喜欢的猫……哦不,人了。

  何姝:“儿子啊,这小明呢,他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个女生,是在他家左边,还是在他家右边?”

  陈景一:“左边。”

  嘴巴快过大脑,直接说了出来。

  何姝心中暗暗点头,明白了谁,这才继续说道。

  “儿子啊,这小明啊,他八成是喜欢上他那从小一起长大的小青梅了!”

  “喜欢?”陈景一口中喃喃道。

  喜欢?

  这是喜欢吗?

  我喜欢小秋?

  想到这里,他的脸慢慢的红了,直接起身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啪的一声把房门关的很紧。

  他躲在门后,背靠着门板,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

  可是不论他怎么做深呼吸,这心跳就是没法回归正常。

  噗通噗通的,仿佛加了电动马达一般。

  自己怎么会喜欢小秋呢?

  不是一直把她当妹妹吗?

  那小丫头,一直都不符合自己喜欢的女生的样子,自己之前也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

  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喜欢那种长发飘飘,温柔婉约的女孩子,怎么就喜欢上了小秋呢?

  她哪里温柔了,想起她当初自己不过是揪了她头上的小揪揪,她就非要给自己满头扎出一个一个小揪揪的模样,咦,太凶残了。

  可是,她当初和林叔叔一起把自己从强哥手中解救出来;她给自己送手帕时的娇羞;有老鼠时她把童薇护在身后的御姐模样;练吉他时她那懊恼可爱的小表情,无一不撩动着自己的心弦。

  原来,早在这么多年的相处中,不知不觉就动了情。

  原来,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就是你全部的标准。

  想来,自己总是想对她好,应该不止是因为把她当妹妹吧?

  这身体总是比大脑实诚多了。

  陈景一很快就接受了自己喜欢林见秋的事实。

  小秋她善良可爱,美丽大方,成绩好,性格好,最重要的是,她对自己也好。

  她当时给自己绣了手帕,听说那是她第一次绣手帕。

  自己也是她除了鹿哥以外关系最好的男生朋友。

  每天陪着她一起上学放学,很少在她身边看见有走的很近的男生。

  第一次绣手帕就送给了自己,从来没在她身边看见别的男生,想来她应该也是喜欢自己的吧??

  一想到这里,脸上的笑就有些抑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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