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斋 > 穿书之被迫成为男主的青梅 > 第12章 你们去哪我就去哪

第12章 你们去哪我就去哪


  哪怕知道大哥一直是这般自私自利的人,可是真的到这一刻,内心还是难免悲凉。

  明明刚刚过自己出了事,可是大哥呢,像是完全没听到一样,直接就走了。

  没有一句关心的话。

  那么,在大哥眼里心里,自己和二哥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需要的时候是兄弟,不需要的时候大概连认识也不想吧。

  “书礼,吃饭吧。”刘美芳的声音从堂屋里传来。

  (堂屋在农村就是客厅的意思。)

  是了,就算没有大哥,还有二哥和二嫂,还有侄子侄女。

  “来了。”

  饭桌上,林见秋“不心”的提到了搬家的事情。

  “叔叔,你去过池市吗?”

  “跟着朋友一起去过一次,风景挺好的,怎么了?秋想去吗,等叔叔有空带你去。”

  姑娘抱着碗,歪着头,一副好奇的样子实在是可爱!

  别带她去池市了,哪怕是带她去摘星星也愿意啊!

  “不是哦叔叔,我想以后都住在池州吖。”

  刘美芳也在一旁开口,“书礼,池市那边怎么样啊?”

  林书礼看看侄女,又看看嫂子,有些不懂。

  “嫂子,你们要搬家去池市?”

  怎么好端赌突然要搬家?

  “是有搬家的打算,你二哥想搬到镇子上,秋想去池市,我想了想,觉得去池市也挺好的,少些烦心事。”

  想到二嫂这些年的经历,林书礼沉默了。

  不知想到什么,他突然开口,“二嫂,其实搬到池市也挺好的,搬吧,我和你们一起,我刚好有个朋友老家就是池市的,回头让他帮帮忙。”

  “你也要搬?”被三弟的话震惊到,刘美芳放下了手中的碗筷。

  “是啊,我那房子也拆了,现在也没房子了,本来就和二哥二嫂关系好,你们走了,我一个人在这边也没意思,不如和你们一起搬,你们去哪我就去哪。”

  完,林书礼冲着嫂子笑了笑。

  被他这份真诚和亲情感动,刘美芳话声音都有些哽咽,“行,先吃饭吧。”

  “嗯。”

  吃完饭,刘美芳收拾碗筷。

  今是周末,没课,林见鹿很乖的没让妈妈开口就直接拿出作业开始写。

  而林见秋则是搬着她的凳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初秋早晨的阳光还是很温暖的,没有中午的阳光来的那样热烈,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连懒劲都上来了。

  太阳突然被挡,旁边坐下一个身影。

  是叔叔。

  “秋啊,为什么想要去池市,而不是其他地方?我听你妈你一开始就坚持池市?”

  池市离兴市可是有好几个时的车程。

  实话,林见秋并不想面对这个问题。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男主家不在兴市啊!

  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兴市离池市那么远啊!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呜呜呜……

  这该死的鬼系统!

  【宿主,鉴于你对我的不满,任务完成时间变为29!】冷漠的声音传来,林见秋想死的心都有了!

  什么鬼!

  怎么可以这样!

  深呼吸一口气,调整下更难过聊心情,林见秋才开口道。

  “叔叔,我们老师告诉我们,池市非常漂亮,而且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我在池州生活的非常快乐,所以我好想去池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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